Re: [求助] 對女生來說 摟腰算那種程度的肢體接觸?

作者: jason77 (77)   2017-08-26 10:42:39
※ 引述《maopi (ffee)》之銘言:
: ((代po))
: 是這樣的,
: 因為最近跟女友間有一點小摩擦,
: 所以有了標題這樣的疑問,
: 小摩擦的起因是小弟去看女友表演,
: 一個類似成果發表那樣的性質,
: 表演告一段落後我混在人群想說去找她一下,
: 好不容易看到她的時候,
: 剛好看到她一個男生好友
: 從我女友的側後方靠近她要跟她說話,
: 靠近的時候順勢摟了女友的腰,
: 就是往他身體那個方向摟了一下,
: 不過女友轉頭看他他就放開了,
: 她們講了一些話之後男生就離開,
: 因為女友緊接著就要準備接下來的表演,
: 我來不及講什麼就只能跟她打打打氣,
: 她看到我表情也是很開心沒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 後來晚上我跟女友聊到這件事,
: 我承認我很在意啦,
^^^^^^^重點^^^^^^^
: 因為女友當時還穿著表演的衣服,
: 她的那件上衣是露腰的,
: 等於那男生手直接就貼住她的腰的肌膚,
(手機發文請見諒)
———————劃重點————————
: 但我還是努力用比較閒談的方式,
: 假裝不經意提起那件事,
———————劃重點————————
: 女友是說因為那男生是她好朋友,
: 她覺得這樣的接觸還好啊,
: 不過她也說了如果我很介意她會主動跟那男生朋友提醒,
: 可是她看起來就是不太開心的臉,
: 我們雖然沒有到吵架,
: 可是氣氛就被我弄僵了,
: 最後聊天也草草結束,
: 因為我自己是不會去這樣碰女生朋友的腰啦!
: 更不用說中間還沒隔著衣服,
: 那男生有女友所以也應該不是同性戀或小弟女友的好姐妹那樣,
: 或是說這就是我跟女友觀念之間的落差,
: 我要想辦法接受?
: 還是要再溝通?
: 想請問對女生們來說,
: 被男生好友碰觸腰部是可以接受的動作嗎?
: ps.
: 補充一下小弟跟女友交往滿一年,
: 感情穩定。
先說結論,不是要幫你女友說話
如果忽略你綠綠的、你女友跟他有一腿的其他可能的話
我想提供你另外一個你女友不開心的可能原因。
那就是你「假裝不經意」
「努力用閒聊的方式」提起這件事情。
因為你心裡明明在意的要死,
卻還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假裝剛好聊到這件事,
而不是直接說出你內心真實的感受,
直接跟對方說你在乎這件事。
我不太會描述那種感覺,
但那是確實會造成一點疙瘩或不舒服的,
有點像是
「我明明已經是你男/女朋友了,
你卻還要顧左右而言他,
而不是直接跟我坦承你的感受、感覺」
因為我跟前任也曾經因為類似的問題吵架,
如果你女友也是因此才生氣的話那我大概能理解。
-
然後就像下面某位版友所說的,
其實這些都是假議題,
我們從你文字能了解的也很片面,
重點在於你女友跟那個男生(甚至是其他異性)的相處模式。
例如這段
: 從我女友的側後方靠近她要跟她說話,
: 靠近的時候順勢摟了女友的腰,
: 就是往他身體那個方向摟了一下,
: 不過女友轉頭看他他就放開了,
: 她們講了一些話之後男生就離開
故事還原1:
「寶貝(摟腰),你剛剛跳舞好美好騷,
等等表演結束完去薇閣休息一下?(摟向自己)」
「好啊(轉頭看他),那你等我結束之後來後台找我<3,
我先去準備下半場的表演囉~(男生放手)」
故事還原2:
「嗨XX(摟腰),你剛剛跳舞好美好帥,
可以跟你拍一張照嗎?(摟向自己)」
「我才不要跟你這臭肥宅拍勒(轉頭看他+怒瞪),
快放開你的鹹豬手!(男生放手)」
你不覺得上面這兩段都跟你打的文字完全吻合嗎?
所以重要的是你女友已經不是單身了,
要體諒一下另一半的感受,
懂不懂得跟異性保持距離和避嫌很重要,
如果他是在意你的感受的話我想經過這次之後她就會稍微注意一點了。
重點還是你們之間溝通的過程還有語氣,
有時候差一點就差很多了。
當然如果你們價值觀不同那就另當別論了。
-
然後我還是覺得這種事情拿來男女版問能得到的答案很有限,
你看底下推文一堆「綠綠的」,
但是摟腰這樣的身體接觸在某些場合、某些國家文化,
是可以被接受或允許的,
所以是非對錯有時候也沒有絕對。
但主要還是你們兩個自己,
你們在跟彼此談戀愛,主角是你們,
其他人都能接受只有你不能接受的話那你的問題不就等於廢話白問了嗎?
好啦,還是福祝你跟女友能夠如同你說的一樣,感情穩定。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26 10:56:00
故事1 一票
作者: shanpinlo (山)   2017-08-26 11:25:00
不錯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7-08-26 14:18:00
念在還有一點創意,給箭頭~
作者: agoodlife (火速一支雕)   2017-08-26 15:07:00
但這裡是台灣 那個場合也並不適合
作者: eric3377 (小宇)   2017-08-26 18:47:00
推!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8-26 20:47:00
同意 推文極端二分得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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