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道伯,公道婆,
小弟有事請益,再請各位分享意見
事情就是這樣,我女友有個前新加坡同事,年紀雖不小(約40吧),但還是個男的,現在
這位仁兄已回新加坡。
前一陣子,這位仁兄來台,我女友跟一兩位女同事要跟這仁兄吃飯,但是某些原因,變成
晚上11點的宵夜場,由於時間已晚,我建議她約明早或中午,但是她很堅持,即使我不高
興,但她還是去赴約了。
現在我女友要跟另一個女生朋友去新加坡找前女同事玩,我問她會住哪,她說會住前女同
事的宿舍,我問說,女宿舍如果住不下怎麼辦,她竟然回說,那也可以去住那位仁兄家。
雖然她事後說不可能會發生,但不管會不會發生,她有這種想法,我感覺很不被尊重。
請問各位,我這樣的想法,是我的脾氣古怪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