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你們會留著前任送的東西嗎?

作者: toro556613 (立禾)   2017-09-09 23:01:01
我也是有留啦
只是看到推文說實用的就留下來
可4
其中一項包括這葛
http://i.imgur.com/cUyXAkE.jpg
好像還有8盒巴~
自從被甩惹以後就沒有用到過惹QQ
這樣算是實用的東西還是???
畢竟也沒有申請藥事執照根本不能賣
但一盒也快400臺幣(那時候日幣比較貴)
搞得留了用不到
賣也不行 送也不是 丟又浪費
幫QQ
作者: HKCs (路人)   2017-09-09 23:02:00
拿去吹氣球或是裝水球
作者: eternal46 (渝)   2017-09-09 23:34:00
為什麼不能送人?
作者: david85dodo (千江有水千江月)   2017-09-09 23:36:00
送我吧 雖然我被甩之後也沒用過了QQ不過我相信有一天會用到的!
作者: htc10 (HTC10)   2017-09-10 01:51:00
等你用到都過期了吧
作者: venus0w0 (維納斯)   2017-09-10 02:06:00
留啊哈哈,過期再丟不然就拿去送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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