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是知道對方會去夜店就不考慮的嗎?

作者: ZXSC (煞氣熊麻吉)   2017-09-10 14:34:34
※ 引述《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之銘言:
: 夜店文化真是太special,小弟心臟弱受不了
: 所以沒去過.
: 個人的想法是不會把會去夜店的人當成是
: 想交往的對象,更不用說結婚了.
: 不是好壞的問題,就想法不同.
: 也有人是一知道對方會去夜店就不考慮的嗎?
: 我覺得那個地方真的是跟我想法很不同
: 的人才會去的
: 無聊問問,我的想法不會改變.
奇怪,這篇不就在討論會不會跟夜店咖交往
怎麼底下各種崩潰7pupu留言
去夜店當然不等於想幹人/想被幹,這道理就跟刺青不等於8+9一樣
但是今天一個身上刺滿刺青的陌生人站在你面前,你會覺得他是好人,還是8+9?
廢話當然是8+9啊,難道我要認為這個人是文質彬彬的書生嗎?他事實上是不是8+9,那是
了解他之後的事
那為什麼多數人看到刺青就會覺得人家8+9?不就因為8+9多數都給人這種印象嗎
同樣道理,一個夜店咖站在你面前,先不管他實際上是抱著什麼心態去夜店,你會對他印
象好多一點,還是印象差多一點?
我自己是對夜店咖敬而遠之啦,身邊就有一個朋友...哀不說了他帽子歪了我去幫他戴好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9-10 15:26:00
樓下快反駁憑什麼用刻板印象去評斷一個人
作者: x111222333 (試驗者)   2017-09-10 15:30:00
刺青不等於8+9,但8+9幾乎都有刺青一堆幫刺青洗白的,自己去想想吧
作者: muscidae (異羽)   2017-09-10 16:37:00
怎麼可能用幾句話洗去一個人過去的人生總結,這都是緣份
作者: juke22983848 (隊友永遠都讓我傻眼)   2017-09-10 16:46:00
推 某M快來看這篇喔
作者: Diehardx   2017-09-10 19:50:00
他不會來啦XDD
作者: mdq5   2017-09-10 20:09:00
我這不4來熱嗎,哈哈你先告訴我「身上刺滿刺青的陌生人」站在「0歲大的人類面前」會怎樣,好啦放寬到7歲上國小前,你覺得會怎樣?
作者: AdamHsu (MoMoTapir)   2017-09-11 03:21:00
跟你說,那個小朋友應該會很害怕
作者: mdq5   2017-09-11 04:10:00
是嗎(懷疑貌)我覺得不會是害怕欸,而是跟看到陌生人的反應一樣,沒特別的反應
作者: Eastasia   2017-09-11 07:50:00
一個陌生人莫名其妙直站在你面前,別說是小孩了。我都會覺得怕怕的。會害怕+1 五歲下的小孩更怕生,七歲膽子可能大了點。這樣好了,讓你七歲。小一中午放學,你要不要去試試看?你沒有紋身我贊助你紋身貼紙。
作者: mdq5   2017-09-11 09:18:00
樓上自行加入「一直」但仔細看會發現這個「一直」是樓上射下的圈套,因我提出的沒有一直,而樓上刻意故意惡意加入一直這二字企圖混淆視聽,真是人心可謂
作者: bbbing (無)   2017-09-11 09:19:00
欸,可是我在漫畫書店看出包都會被幼女纏上
作者: Eastasia   2017-09-11 10:25:00
...那我去掉一直,你就去那邊站著。要不要試試看嘛?人心可謂(X 人心可畏(O而且會需要實驗兩次,一次是沒貼紋身,另一次是貼了紋身在同樣情況下,看七歲兒童的反應,如此才能測驗出是否真的是不是如你所說的沒特別的反應我找了半天,想說我到底哪裡說了一直。原來你把 直站 看成 一直站 啊... 我想說的是直直地站在那邊...如果一直覺得別人要害你、陷害你的話,可能需要請教一下專業人士尋求幫助喔
作者: mdq5   2017-09-11 10:57:00
感謝此ID「Eastasia」對於錯字的提醒,至於實驗的部分我找到類似相關的實驗會貼上來
作者: ricky3450 (古斯塔夫)   2017-09-11 11:32:00
别激他,不然這篇又毀了,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沒用的
作者: mdq5   2017-09-11 13:01:00
樓上怎麼會認為是激而不是討論呢(笑)用牛比喻你眼中你腦中的思想還真符合呢~樓上若不是為了此篇而討論,而是專程為了我而近來,那還真是粉絲欸,你看看我在這篇上面的留言是以此篇的內容進行討論的,那麼你呢
作者: ricky3450 (古斯塔夫)   2017-09-11 15:13:00
哎喲,我說M大~就別攻擊我了,我是叫你別激他看不出來來嗎?我不是您粉絲也沒那興趣,別忘了我一直跟你站同一邊呢,別攻擊自己人了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真是嚇死我的毛
作者: mc9669 (MC來了)   2017-09-11 15:27:00
用別人的少數行為去判斷一個人 當別人反駁再跟他說 你自己要弄成這副模樣怪我囉?真是和平尊重包容友善的社會
作者: mdq5   2017-09-11 16:26:00
推樓樓上的R大與樓上的M大。回到此篇作者文章的的主軸。我也認同M大所言。把夜店與刺青的少數行為去當作判斷標準,再去責怪對方,這樣的做法還真是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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