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結婚的意義何在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7-09-16 17:41:36
※ 引述《kilieolee (Tracy Mcgrady)》之銘言:
: 借標題討論一下
: 目前有個交往近三年論及婚嫁的女友
: 大約同居快2年,相處良好,價值觀相近,偶而吵架但都有解決問題後和好
: 交往一年多的時候女友有大概問一下結婚的問題
: 我當時覺得太早,自己的觀念是想等到感覺像親人的時候再結 (大概同居個5~6年後這樣)
: 現在其實已經覺得像親人了,剛好又有了一個需要結婚的理由 (跟小孩無關)
: 其實也不是非結不可,但是結了會比較方便
: 所以是有打算最近來求婚一下
: 以上先說明一下我的現況
: 我想討論的點是,我今天沒遇到這個需要結婚的狀況的話
: 我其實沒覺的需要結婚
: 對我來說,結婚後我們相處模式還是跟現在一樣,唯一的不同就只是註冊了而已
: 生活還是跟以前一樣,感情還是跟以前一樣,那為什麼要結婚多一道手續?
: 如果是已經要生小孩了 那當然結婚比較方便一點
: 但如果還沒到那個時間點,結婚其實是非必要阿
: 婚後夫妻感情很好可以愛一輩子相處一輩子
: 男女朋友一直感情很好,也是愛一輩子相處一輩子
: 男女朋友如果感情不好了不愛了分手
: 夫妻感情不好不愛了也是離婚
: 生活都是一樣過,今天我愛她,當男朋友我也可以愛她一輩子
: 假如我可能會不愛她,那也不會因為結婚了就變成愛她一輩子阿
: 有沒有人能分享一下追求結婚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 (或是說以結婚為目的)
: 我真的想不懂為何要特意去結婚?
: 反正也只是一道手續,應該是需要的時候再結就好了吧?
我的想法和你很像,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1. 我和先生也是婚前先同居生活,後來登記結婚。
結婚前後真的是一點也沒改變,每天上下班,吃喝拉撒玩耍,過一樣的生活。
不過心裡還是有種說不出來的奇妙感,
像是稱呼從男友變成老公,有種莫名害羞感 (?)
我也認同 一紙契約並不能保證愛情
不過有了婚姻你會有一種安全感,就像是安全帶。
你坐車不綁安全帶其實也不一定會死,
只要保持警覺、睜大眼睛注意路況、發生意外的第一時間,
就靠著你高超的運動神經來讓自己不要摔出去。
可是,這樣坐車不是很累嗎?
綁著安全帶,鬆弛精神,你可以不用一直盯著路況,可以欣賞沿途風景,這也是很好的。
對我來說結婚就像是「一對一互相擁抱」,
相愛的話,擁抱能帶給你滿足、安全、幸福的感受,
你知道當你放鬆的時候,還有一雙手會支撐著你。
但如果不愛了,對方的擁抱只會讓你不舒服、想掙扎逃離
而當你想脫離這個束縛,必須付出高額的「贖身費用」
反之,對方想脫離束縛,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回到安全帶的比喻,我覺得婚姻像是「投幣式安全帶」
想解開? 請投幣。
2. 我想起另一個案例,我心目中的女神,周慧敏
周慧敏和倪震愛情長跑19年後才結婚,其實周倪原本的共識是不婚。
使他們結婚的契機是有次倪震發生花邊新聞 (在夜店熱吻女大學生被拍到)
倪震被公幹的很慘。
之後兩人分手,再過不久就結婚了。(峰迴路轉的劇情)
倪震被媒體唾罵公幹時,周慧敏發的聲明稿令我很震撼
聲明書的全文大意是說很多小人趁機落井下石罵倪震,周慧敏實在看不下去
發了聲明之後沒多久就結婚了。
節錄其中一段如下:
「沒有倪震,成就不了今天的周慧敏。
所以我敢大膽向各位說一句:"我的伴侶絕對犯得起這個錯誤",
而這句說話,亦只我一人有資格去定論。」
有些事情就是只有配偶有資格說話,有些意外、有些過錯只有你的配偶能cover你。
「女友」這個身份是沒有施力點的。
「正妻」講話才有力道。
正妻只要一說「在座只有我能提告」,其他閒雜人等馬上變成跳樑小丑
婚姻中的兩人是「生命共同體」,這是比「愛情」更加嚴肅的感情。
一人被罵等於兩人被罵。
引用周慧敏聲明稿的另一段文字:
「一個人的問題,兩個人去修正;一個人的挫敗,兩個人去承擔。
我倆是一個團隊的,沒分高低,輸贏也是一體。
某程度上,周慧敏早已是一位不同面貌的倪震。
任誰一方受到傷害,另一方都願抵禦百倍的痛。」
3. 我前面雖然說了婚姻的優點,但我並不盲目鼓吹別人結婚。
相反地,我想強調的是婚姻的嚴肅性,如果沒有覺悟就不要輕易結婚。
很多未婚者,看到離婚率很高,就以為離婚很簡單
事實上只要雙方沒犯錯,離婚非常非常困難,和平收場少之又少。
很多人為了離婚傾家蕩產,或是官司纏身,就只為了扯開身上的安全帶,贖回自由身
婚姻的優點和缺點完全就是同一件事,優點是毀約要付出代價,缺點也是。
投幣式安全帶,繫上前請三思 XD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7-09-16 17:44:00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09-16 17:45:00
周慧敏這個例子真不知道該說你是認真還是諷刺我反過來問 如果你是她 你會做那樣的聲明維護自己的先生跟家庭嗎?
作者: kilieolee (Tracy Mcgrady)   2017-09-16 17:54:00
結果我跟M大相反 覺得第二點讓我感受到深刻的情感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7-09-16 17:54:00
所以婚後年夜飯是分開吃嗎因為你說都沒改變 好奇問一下
作者: kilieolee (Tracy Mcgrady)   2017-09-16 17:55:00
我最愛的人,犯了錯 而這個錯只對不起我一人我怎麼能忍心,能接受 她因此受到其他不相干的人的謾罵我還沒結婚 年夜飯是一起吃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7-09-16 18:11:00
婚姻除了法律以外 就是讓兩個陌生人在心理跟生理上成為一家人啊 然後讓人生有所牽扯 又不像情侶可以說分就分加上法律的保障(阻礙?XD)不管在那方面只要被承認是夫妻關係,往後的人生道路就不只是單方面下決定的了更不用提雙方家人有重大事項發生時 或孩子之類的狀況了簡單來說婚姻讓人必需去背負道義跟責任 雖然現代不少人根本不吃這套的XDDD 婚姻的存續性跟觀念也一直在變 ORZ總之不要忘了夫妻本是陌生人XDD 沒有愛就算了那天搞到連尊重都不如路人的話 那只是自我欺騙罷了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7-09-16 19:01:00
周慧敏的例子我也很感動,不過他們當時還沒結婚吧這不是更證明只要兩人伴侶相契,不用那張紙也沒人敢反駁你這準元配?話又說回來,假設倪震在此時跳出個真元配(即使19年來彼此不聞不問),周慧敏也只有變跳樑小丑的份,社會輿論還有支持她才是事實婚真元配嗎?我很懷疑更慘的是,周還不能告倪騙婚或重婚或任何精神賠償澳洲的事實婚,需要建立在兩人都單身的前提嗎?還是只要能證明這半年回的是我家,就可以踢走元配的權利了?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09-16 19:02:00
我是覺得這女的很傻,即便如此還是要跟他結婚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7-09-16 19:10:00
女的很衰+1,不知道自己嫁給一個連承諾也不敢給的男人無法保證一輩子愛她的人(X)無法保障一輩子愛她的肉體(O)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7-09-16 19:47:00
周的例子讓正妻變成小丑
作者: Erich (Erich)   2017-09-16 20:05:00
中肯,每次公眾人物外遇偷吃就要被公幹、向社會大眾道歉這檔事,實在有夠可笑,他對不起的人就只有那一個好嗎。
作者: bfacsls (bfacsls)   2017-09-16 20:51:00
實際上是只對不起老婆沒錯,但公眾人物有他的粉絲存在,他靠粉絲賺錢,他的形象破損造成粉絲失望,讓粉絲覺得對他投錢非常的不值,所以也必須出來道歉。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9-16 20:55:00
覺得公眾人物不用道歉沒錯+1 但是周小姐的例子舉得不錯啊 婚姻就是綁在一起,問題是你願意跟什麼樣的人綁在一起共進退。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09-16 20:59:00
東西方文化差異啊 日本也會出來道歉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9-16 21:03:00
雙方家族的人也會都綁在一起唷西方中古時代還不是一堆搞聯姻的,化解戰爭又共榮人家稱她一聲X太太,早忘了她是Y小姐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9-16 21:33:00
倪震可以嘴的內幕更多啊,這個例子就愛到卡慘死吧我算倪匡的忠實讀者他兒子那嘴臉都看不下去了
作者: overdone (overdone)   2017-09-17 20:36:00
我覺得這篇寫得很好
作者: rio35 (rio)   2017-09-17 21:17:00
認同你說的
作者: vvind (wind)   2017-09-17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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