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三年多前被確診罹患憂鬱症跟恐慌症
主要是當時在美商工作壓力大
同時又夾在前女友跟家人之間
前女友想結婚認為我沒心一直鬧,
家人則說你要跟她結婚就斷絕關係
那時二邊都想安撫好
結果有天開車時在高速公路上恐慌症發作
開始漫長的服藥之旅,同時也開始做心理諮商
後來也因為一些原因跟前女友分手了
但也因為先前的事情跟家人變的很疏離
(心裡其實很怨嘆他們干涉我感情太多讓我得憂鬱症)
三年多過去了
相親認識人,被打槍
聯誼認識人,被打槍
送花給欣賞的同事,沒下文
可能因為孤單,總希望多認識一些人
但隨著時間過去,每次的打槍,每次工作上的不順總會讓自己異常沮喪
加上自己要奔四了
很疑惑自己還能不能去喜歡人
就算有喜歡的人,自己有憂鬱症會不會給對方帶來負面的影響?
而且有的時候自己又喜歡搞自閉
(得了憂鬱症之後有一點人群恐懼症)
心理諮商的老師也勸我別太快投入感情
"因為你太容易投入感情了"心理師如是說
(一種容陷愛的概念!?)
容陷愛+憂鬱症
要到甚麼時候才有勇氣去追求感情呢?
朋友常開玩笑要我去找外籍新娘
不過先前儲蓄都花在之前女友身上了
後來生病治療+諮商,中間還經歷過外商裁員滾滾
現在也只能找壓力比較小的工作
要找到相知相守的人,真的不容易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