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結束將近兩年半的戀情。
我有個對於愛情很有見解的朋友,在三、四年前交了一個男朋友,他喜歡的個性、喜歡的
外表,也知道這個男人一定會追她。
當時我以為,條件適合就可以走得長久。
但隔了三個月,他們分手了,我很震驚、身邊的朋友們也很震驚,她只告訴我:「不適合
」,我問:「你不會捨不得嗎?明明那麼喜歡」,她說:「喜歡啊,但是知道不適合還繼
續,不是更浪費彼此嗎?」
再之後,我遇到了我前男友,他有著跟我不同的個性,霸道、聰明、大方。
我以為我們這樣是適合的,能夠互補,我的溫柔體貼他,他的才智為我的生活出謀劃策。
但半年後,在我生日那天,我哭著跟他說:「我們分手吧,不適合」。
原來他的霸道、聰明,在吵架這方面特別的出彩,大大小小的事,什麼都可以發個脾氣,
特別是在我跟異性朋友之間,而他呢、卻總是可以與異性保持良好關係(意指朋友結伴或
聊天、單獨出去他還是會被我罵,但我與異性結伴或聊天要提前報備或通知)。
他跟前女友也是在吵架中,把感情給吵掉了。
那時候的我,最後捨不得分手,和好了,因為還愛著。
在交往的這兩年半裡,我大概提過3次分手,忍受不了他這火爆的脾氣,卻也一次次的原
諒。還愛著,他也說會為我改變。但沒有,一切都跟從前一樣。
終於我受夠了,他罵到我身上(手壞眼瞎),我說不用你管我的身體器官,我自己好
好的,他說你再說一次要不要我管,我說,不用你管。再見。掰掰。
就這樣,最後一次的分手,我們都沒有說。
我只想跟大家說,不適合的當下就當斷則斷,真的不要相信對方為了你能改變什麼,一個
人十幾年來的價值觀(行為倒是能改),是不可能為了你改變的,也別再浪費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