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大家都是同事,會常常需要見面,不過我已經離開了原本的工作崗位,因此不會再見。
今年初有跟一個女生曖昧,告白的時候那個女生也有感動到哭出來,但是還是沒有要跟我在一起的意思,原因是她放不下前男友,然後覺得交往了最後還是會分手,我們也有一起睡覺,但是僅止於摸摸而已沒有啪啪,我真的覺得
結果過兩個月,她就跟我一個朋友在一起了,我也隱約知道,但是沒有生氣,後來他們交往了大概三個月要鬧分手的時候,就有人跟我說女生說他們會分手都是因為我的原因,因為大家都覺得她跟我搞曖昧結果講這種幹話不OK,
我更傻眼一波,我只是看到公開貼文又侵犯了誰的隱私權?結果就此跟這個女生斷絕聯絡
結果,又過了兩個月,這個女生變成跟我室友在一起,還在我們這個家啪啪,我的心情真的覺得很怪很尷尬,一種超生氣又尷尬的感覺,我室友砲友已經夠多,真的缺女友,有必要挑這個女生嗎,有必要再這樣子搞我嗎?
我室友完全知道那個女生的事情,但是他說這沒什麼,愛情就是這樣。
最後我實在是忍無可忍,直接說我真的想要搬家,後來總算就不必在家再見到這個女生。
這一連串的事情有點讓我價值觀錯亂的感覺,真的是我反應太過份了嗎?我真的覺得這些事是常人難以接受的事情。
每個朋友都勸我就是不關我的事情了好好放下,但是覺得大家的友情就此付之一炬覺得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