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回原po的標題,請女朋友坐公車當然不過份啊!
推文一堆覺得男友就是要載的,未免也太偏頗了吧
但我覺得原po文章裡面並沒有交代很清楚,
首先你只說自己過去要40分鐘至1小時,想請女友坐公車去你家,
據我對台中市公車的了解,
包含等車及轉車的時間,女友去找你搞不好單趟要1.5至2小時吧?
建議原po(也很多人在推文寫了)_
1.約市區
2.約真正的中間點,你家跟她家的
3.她搭公車找你,你載她回去或反之
4.各自輪流去找對方
明明有以上這麼多的方法可以選,
原po卻只丟了一個超爛的方法上來,
完全沒有折衷的空間,
當然會引起爭論啊
原po,跟女友討論看看這些折衷的方式
如果女生一定要你去載,那真的太公主,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