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的條件,就是讓自己從精神到物質,從靈魂到肉體,因為有了對方都比從前的狀態更好。否則何必呢?」
在網路上看到這段話(出自 王瀟),覺得發人省思。
常常一段感情走入死胡同中,兩人之間不再有火花,卻告訴自己這是平淡安穩的愛;兩人之間不再心靈溝通,卻告訴自己已經夠了解對方。
到頭來的爭吵、冷戰、裝沒事、和好,然後一再的重複這個循環,即使心中默默浮起我們不適合的聲音,仍忽視不見。都歸咎於習慣了,習慣了這個人在我身旁,其實可能是不夠誠實面對自己、面對彼此,於是消磨彼此的光陰,過得不怎麼開心,也沒法讓對方變的更好。
思緒有些亂,對這段話有了些感觸。
有人說這段話太過理性,面對感性的感情很沒道理,但我認為不妨當作理想吧!因為有了這個他/她,讓自己心情愉悅;因為有了對方的愛,更有勇氣面對生活困境一起度過;因為有了愛,讓生活過得更好、讓自己過的更開心,如此的戀愛才值得投入時間、淚水去經營,否則…何苦呢?
想聽聽版友對這段話的看法,你們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