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v1181023 (yechen)》之銘言:
: 代po
: 男友今年27歲,晚上在夜市擺攤賣東西,早上在餐廳兼職,一個月賺8萬多,一個月存6
萬
: 多,他打算年底有第一桶金之後就自己開店做生意,他說他做夜市都是在投資自己,培
養
: 客人,這樣以後開店後,會有老客戶跟著他。說什麼80%的營收都是來自20%的老客戶..
.
: 但我爸媽其實看不起他,說路邊擺攤說出去很丟臉,跟男友討論過,男友說:「我早上
兼
: 職工作,晚上擺攤,比上班還辛苦,我如果想爽,難道找不到一個月3萬多的工作嗎?
而
: 且幫別人工作,老闆賺再多錢,員工一樣都是死薪水,要拼就趁年輕,才不用一輩子替
人
: 賣命」
: 我爸媽一直叫我找個公務員之類的,不要跟一個擺攤的,沒發展性,家裡給我的壓力蠻
大
: 的,男友也講不聽。
: 大家能接受男友在夜市擺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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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不知道妳家要瞧不起他什麼? 擺攤子看天氣吃飯,太冷沒人要出門逛,太熱,
大家跑百貨商場吹冷氣去了,他這麼拼命擺攤,早上還去做兼職,妳真不覺得他很努力嗎
?
妳不幫他說話就算了,妳的內心是不是也覺得妳男友的工作讓妳在外人面前說不出口?抬
不起頭呢?
他月收8萬多,還能月存6萬,他一定也非常節省過生活,他也做好了目標跟計畫,妳呢?
妳做了什麼,讓男友覺得很有發展性呢?
如果妳只是想找一個在外人、家人面前有很好聽職稱的對象,那就跟男友快說清楚吧!放
了對方也放了妳自己。
不要忘記,赤鬼當初也是從夜市起家,如果妳男友能作到像赤鬼今日這樣,我就不信妳跟
妳家人還會說他丟臉,拜托,我真的覺得莫名奇妙瞧不起人的才丟臉好嗎?
不如,妳放了男友,我介紹妳男友給我妹好了,這年頭,肯認真打拼的男人,哇塞,根本
就是寶好嗎?別浪費,我介紹給我妹,好嗎?
認真的想想吧,誰才是真正丟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