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v1181023 (yechen)》之銘言:
: 代po
: 男友今年27歲,晚上在夜市擺攤賣東西,早上在餐廳兼職,一個月賺8萬多,一個月存6
萬
: 多,他打算年底有第一桶金之後就自己開店做生意,他說他做夜市都是在投資自己,培
養
: 客人,這樣以後開店後,會有老客戶跟著他。說什麼80%的營收都是來自20%的老客戶..
.
: 但我爸媽其實看不起他,說路邊擺攤說出去很丟臉,跟男友討論過,男友說:「我早上
兼
: 職工作,晚上擺攤,比上班還辛苦,我如果想爽,難道找不到一個月3萬多的工作嗎?
而
: 且幫別人工作,老闆賺再多錢,員工一樣都是死薪水,要拼就趁年輕,才不用一輩子替
人
: 賣命」
: 我爸媽一直叫我找個公務員之類的,不要跟一個擺攤的,沒發展性,家裡給我的壓力蠻
大
: 的,男友也講不聽。
: 大家能接受男友在夜市擺攤嗎?
職業不分貴賤,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今天改成操盤兩三年,
平均月賺八萬元存六萬元,
閒暇時間還有兼職額外收入,
請問板上有多少人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