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無聊,他也不能算是我的前任,只是我的生命中他的部份佔了約15年。
昨天睡前滑臉書,發現他同學發了張婚禮的側拍照。啊,真眼熟,原來是你。
就這樣的結婚了呢,這一天比我想像中的還要早到來。
忍不住好奇心繼續點開你們的照片,看到穿著西裝的你,一樣靦腆的笑著,只是這一次你
是她的丈夫了。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所以現在你的身邊有了一個笑靨如花的她。
關於我和你,也算是有了告終。
我想忘記12歲那年遇見你。
我想忘記18歲那年我們重新聯繫。
我想忘記休學時我的低潮我的黑暗,是你聽著陪著我。
我想忘記20幾歲的我們哭著笑著的,什麼也不是,卻什麼都發生了。
我想忘記最後我們什麼都沒說開,所以我心裡一直等著有機會能親口聽你說,不可能了。
也好,這樣也好,我可以好好的祝福你和她。
新婚快樂,我的初戀。
我也會努力,過得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