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錯一次油車會壞嗎?
衛生紙丟一次馬桶一定會桶塞嗎?
門沒鎖一次一定會遭竊嗎?
沒洗澡坐一下床床就髒了嗎?
你借我的東西我再借給別人一下就一定會弄壞嗎?
......
例子臨時想的或許都不是很好,
但表達的很簡單,
重點根本就不是「結果」,
「是不是車真的壞了」,
況且車真的也沒壞。
是原po用一樣「不佳的態度」,
賴給「車沒壞」、「天氣冷」,
然後站在這兩個立場理直氣壯、鬼打牆。
「車沒壞」是運氣結果,
「天氣冷」是情有可原,
但「情有可原」並非「無過」。
只是原po的這「過」也很小,
就是一件小事沒過問,
所以原po男友顯然沒氣度。
而原po硬碰硬顯然不聰明,
「天氣冷」和「車沒壞」,
這兩手可以塞奈的好牌打成這樣,
真是厲害。
原po態度不佳沒錯,但男友回應態度也不佳,打平了我覺得原po很天真單純啊,還騎車載男友,還跟男友頂
嘴,男生卻喜歡老油條女人,滿嘴撒嬌,啥事都不做女孩子可能早期都這樣,老一點就變那樣了
有的女孩學得比較快,在家就使喚爸媽了 天生聰明原原po傻傻的,勞碌命啊 XD
想我小時候也是大老粗呢 XD但是原原po這種人她男友不要,我倒很喜歡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2-04 14:22:00會撒嬌 態度差一點還是有人吞,能迎刃而解 不好咪~
所以「殺人未遂」跟「加錯油但最後沒加錯」的差別在哪?不都是沒發生預期的「「結果」」嗎?啊不懂為什麼扯殺人我都在解釋給你聽了還在那邊裝瞎神隱欸 不愧是女森 ^.<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31:00其實我看不懂本板男女吵什麼,男板友好像很care一些點,care什麼?講態度嗎?應該要說對不起我不該沒問就加這樣?
這邏輯.....首先你舉的例子很爛。殺人未遂並不是只有殺死跟沒殺死的問題,難到不會受傷斷手斷腳??機車加錯油會少個輪子??這樣叫神隱喔,然後我男的喔。邏輯這麼還想跟別人戰,寒假不意外
當然有完全沒受傷的殺人未遂啊,你才井底之蛙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天啊原來你在想這個,我快笑死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39:00大家別吵了,反正也看不太懂,網路的事實在不太重要,不然喝罐黑麥汁,我等下泡拿鐵來喝,,不然喝杯咖啡,休息下?
為什麼會扯到殺人啊…殺人是帶著惡意,加個油…?快被一些神邏輯神舉例搞死了
那你有說沒受傷的殺人未遂嗎?哈哈哈 寒假到了我知道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41:00就是呀,不要為別人的事跟不認識的人吵成這樣,現在很冷,大家冷靜冷靜
ok,那我講清楚,「無人受傷無人死亡的殺人未遂」所以「無人受傷無人死亡的殺人未遂」跟「車體毫無受損的加錯油,最後沒有加錯」這兩件事差別在哪?不都同時符合「沒有造成實質損害」和「沒有發生實際結果」?那為什麼一個會有人認為應處罰,一個有人認為就完全無辜?啊你扯寒假我也無感,因為我是在認真跟你討論這兩件事的差異,如果你只想吵架可以直接神隱不用回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2-04 14:48:00好心做壞事還態度很差的 本來就更討人厭
自以為邏輯滿分的在跟人談殺人跟加油的關係......不就是你先扣帽子我是女生?想吵的根本是你
作者:
ma960574 (chunyi)
2018-02-04 14:51:00i大的邏輯是怎麼了..
加錯油是民事賠償,殺人未遂刑事案件;加錯油是過失,殺人未遂是蓄意,再者這兩者嚴重度也天差地遠。加錯油若弄壞車當然要賠償沒有完全無辜。
→ InHanchiao2: 不都同時符合「沒有造成實質損害」和「沒有發生實際結果」?<<<<<你可以針對這問題回答嗎?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53:00I大還是你發一篇,仔細說說,我覺得差蠻多的耶
刑事上跟生活上的事也能拿來比較。沒見過這麼強大的邏輯...
還是有人不覺得這兩件事同時符合「結果」與「損害」的未發生?刑事上規定到事就是你生活中可能發生的事啊,為什麼不能一起討論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56:00有證據證明,有動機和實際行為過,其實並不是無罪的喔,現在到處都有攝影機呀,當實人沒受傷不代表無罪(保護人的生命安全)
我們不覺得「殺人未遂」無罪,並不是因為這個行為「沒有發生實際結果」對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2-04 14:58:00會跟你說很冷而且她很辛苦就不想問的 壞了會賠省省吧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58:00但車子,就沒人針對你說的,本想加錯油,後來沒加,針對這件事立法,並定下刑罰,求處多少年
不同的東西不能這樣比。拜託你發ㄧ篇殺人未遂跟加油的關係...別在這邊跟我戰,去尋求廣大鄉民的認同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4:59:00也不會有前科,你是不是想問這個?I大我有回答了,你是不是想問這個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2-04 14:59:00打從心裡就覺得一次怎樣沒關係 你難不成要證明100%有關請賠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04:00並不是容許,而是這屬於上生活上的小事件,還不到需針對這件事去明確的立法,我們能做的事,是把自己能掌握的做好,不允許就是下次不要再請你認為會加錯油的人去加油。約略如此?
Y大跟J大解釋的很清楚了 你前面就舉錯例了 還要回答什麼??
也許有貼近生活的例子,希望大家不要糾結在嚴重程度上。聚焦在「實質損害」上就好你在講啥 J大已經講出重點了 就是「並不是無罪的」你看不懂嗎而且Y大也答了,的確同時符合「未發生實質損害」其實我們講的就是同一件事啊 = =
..但不能因為殺人未遂有罪,所以加錯油也有罪啊...就算「未發生實質損害」所以討論他們都「未發生實質損害」幹嘛?
我不是說她有罪,我的意思是她的錯雖然不致罪,但不表示我們會因為「沒有實質損害」發生,而去忽略她的「錯」吧?
我前面有講我為什麼會拿這兩件事來類比,因為有個人問「為什麼大家都有忽略她實際上沒有加錯油」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17:00好的,我說說看,看你能不能接受,首先“人”是我國法律的自然人,“車”為“物件”,屬於財產類非生命,大家的價值觀是人的生命優於一台“車子”,大家比較不會拿來相提並論。我想大家一直在說的是這點。當然有些人認為車子很珍貴,更還有超跑的幾千萬的,或許覺得差點加錯油是很嚴重的事,車子壞了怎麼辦?說到底也還是在講錢,那也沒辦法,就是每個人價值觀不同的,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我承認會有更好的例子,但這兩件事同時符合損害我覺得這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現實狀況的確如J大所述,但我真的只聚焦在損害的發生才提出一個我最快能想到的例子而已因為那句推文在我看來就是「只要沒有發生損害結果就沒有錯」的意思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21:00I大,不是大家認為太大的事,大家的價值觀應是還好沒做錯事,差點做錯事,還好沒做錯就好,你想問這個吧
那個人會那樣推文大概也是因為他認為這件事太「小」但你想表達的是事情太小也不該是無過的理由但你舉的例子明顯太「大」了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30:00就是差點做錯事,但沒做錯,這樣就算了,下次注意些。(不是一直問差點加錯油,但實際沒加錯油的狀況)y大說我嗎?
對,我的重點就是Y大所講的「事情小也不是無過的理由」。其實我一直都不是在討論法律問題,但可能我是法律系所以情急之下只能想到這種例子,的確是不夠好,也難怪有人抓不到我想討論的重點了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32:00就是不是太大的事,沒實質造成損傷,大家會說算了,但心裡默默注意吧
也感謝兩位願意花耐心時間跟我討論,我知道自己有不足的部分,覺得藉由這樣探討的過程能瞭解每個人在意的重點和不足之處是很好的事。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15:35:00我其實知道你大概在談什麼,但有過又能如何,最多是心裡扣分,原來你唸法律系,未來律師你好法律係的有過,指的是動機過?你指的是什麼過,跟我說下?
J大你對法律問題有興趣可以私下來信,我很願意跟你討論,但我只是學生還有很多不足之處,如果你願意給我這機會去反思自己所學,我很榮幸。也對Y大很抱歉,討論我的爛例子佔了這麼多版面。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2-04 15:50:00XD 該推一下後面這些討論嗎..... 滿理性的啦
I大 加錯油更好的例子是毀損罪 但罰未遂嗎?不也是沒有造成實際損害? 況且把生命法益類比到財產法益 會不會太廣?
作者:
aspd193 (Q胖達2號)
2018-02-04 17:11:00噓舉例殺人未遂 根本完全不一樣
前面還打平,後面那個路邊丟包我覺得就不行了,格調低到不行,不過話說回來有格調就不會有開頭那鳥問題了XD
有些房子管線老舊,或馬桶沖水力不足,即使「衛生紙」丟馬桶也會塞…並不是衛生紙能溶於水就一定不塞。(推回來)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8-02-04 19:21:00就有人不在意,哪天車子卡在山上或者縮缸也不意外,然後兩個人就可以牽著車子散步下山,好不浪漫,啾咪
作者:
hyy9685 (hyy9685)
2018-02-04 19:38:00屁股沾到髒東西坐一下真的會髒
作者:
deLaplace95 (demon knows something! )
2018-02-04 19:45:00衛生紙本來就該丟馬桶!開發中國家才丟垃圾桶
作者: elvis630679 (桶裝礦泉水) 2018-02-04 20:11:00
殺人未遂光殺這個字就有蓄意故意之意所以才不會有過失殺人,只有過失致死她加錯油又不是故意要加錯油的把這兩個事擺在一起超強邏輯ㄏㄏ
這麼喜歡法律幹嘛不去FB問李茂生覺得誰對誰錯簡單說,你如果刑事上覺得涉及處罰行為,你還要回歸罪刑法定主義,如果立法者決定處罰行為,難道你不能有和立法者不同見解?再說民事,如果行為未造成損害,秉持無損害無賠償原則,那你要請求的是什麼?
我上面已經講過了我不是要探討法律問題,一堆連推文都沒看完就大呼小叫的人?看完文章再做檢討不是基本?連內容都還沒看完就急著反駁你確定你有資格作為一個討論者?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8-02-04 22:25:00I大是站在法律人思維:而是因為我們不容許這個行為背後所隱藏的惡意我當然不是法律系,但對法律有興趣以前偶爾會看刑法還民法,我就有想過這問題,大致容易會產生對每個人們之間錯誤,或惡意是否都需法律來明確規定,寫出條文,那些是一樣的屬性?那些又不一樣?應是這樣吧?大家就純討論嘛,我這次終於對了吧應該說人們相處之間產生的問題,無論大小,是否需要法律條文明確規範,屬性是否相同,在探討犯錯或動機屬性是否相同,是否為有意或無意。。。
作者:
ifye (回家真好)
2018-02-04 23:41:00好棒
ln別在賣弄法律了好嗎 講一堆專有名詞結果還是說服不了人 用法學知識處理感情問題 我也是笑了
作者:
kop78110 (silent jealousy)
2018-02-05 03:07:00啊 你ㄧ直談結果跟行為 動機咧 殺人未遂就是有故意 你讀書有讀過過失殺人?
特別烙了罪刑法定主義來就是要告訴你,法律不是上位的層次,比較上位的是道德論和義務論等。唸法律不要唸死,想唸多一點就去唸哈特、德沃金,雖然這些理論都從實例出發,然而事實上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