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入3萬,男友5萬
扣除必要開銷、生活費、孝親費
我月存1萬,男友2.5萬
爭執點:
1.我每月信用卡固定捐款500給某社福機構
2.好友相約聚餐嚐美食約2個月/次,金額不等,基本上就是500-1500/人,看餐廳
3.看到烘焙材料行有一些我有興趣的甜點課,單次報名的那種,我也會去上,這個金額差
不多也是500-1500,依東西種類而定,頻率很低,半年1-2次
以上,都是在我的生活開銷上,我薪水一入帳就先存1萬,這是固定的。
1.男友覺得,我一個月沒賺多少,哪來的自信敢固定捐款?
我回答他,我跟朋友聚餐一次也會花超過500,我就只是當成我聚餐花掉而已,男友又覺
得,我並不會因為捐款而不聚餐
2.男友覺得我們女生聚餐為何一定要吃那麼貴?有次跟姐妹去東區吃某M的蛋糕男友就唸
很久,可是我就是想吃,在跟姐妹約之前也是有找男友,但他面有難色...
3.現在網路發達,想做什麼甜點都有,不用去給人家賺那個錢......
而男友很節省沒錯,這也是他的優點,一直想買車想了3、4年,都捨不得買,朋友約吃飯
,超過500的也都盡量推掉,
盡量過著無慾的生活,
我一直秉持著不花他的錢,可是他昨天跟我說
「你這樣的生活方式,我們要怎麼結婚?」
我想問的是...我是不是真的很揮霍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