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這篇
雖然精神出軌也很讓人傷心
所以兩者哪個比較傷人 難以比較
但是 會搞到肉體出軌的人
態度絕對是更為可惡的
那種刻意去物色新人的狀況不算的話
喜歡人的感覺其實很難控制
尤其如果精神出軌的對象
是生活圈中難以避免的人(同事之類的)
人能控制的只有行為
還有盡量避免會培養出感情的情境
例如避免單獨相處
或是有機會多接觸時適度拒絕
但以上都無法100%避免精神出軌
有些人各種避嫌都做了 連見面都沒有了
過好幾個月依然忘不了那個人
甚至影響到跟原配的感情
這也算一種精神出軌啊
但是肉體出軌呢?
這是個精心策劃的過程
正常來說 首先要能跟這人獨處 培養感情
接著要能來往到可以聊到色的情況
這每一步都是算計
每一步都是在踐踏情人的真心
(以上 排除那種不小心酒後誤事的意外情況)
所以就惡意/不把情人放眼裡這點來看
能做到肉體出軌 絕對不無辜
精神出軌的話 就要看對方是不是刻意物色新對象
(ex.看到一個新同事好正 馬上把女友拋到腦後去搭訕etc.)
有沒有精心策劃各種培養感情的情境
有沒有刻意不避嫌 上述的種種 才培養出了感情
這樣的情況 那惡意的程度 才跟肉體出軌不相上下
※ 引述《allen800520 (詩人風格)》之銘言:
: 我認為肉體出軌比較糟糕。
: 精神出軌是很模糊的,有很多灰色地帶。
: 肉體出軌是一種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故意。
: 以最嚴格的角度來說,對第三者產生好感就可以算是精神出軌。
: 我相信的是,同時愛著兩個人的情況是確實會發生的,這就是人性的複雜。
: 是否追求了第三者,或是接受了第三者的感情,又或是偷偷的愛戀等等...太多空間能討論
: 。
: 原則上來說,對第三者動心或是產生好感並不是故意,感覺本來就不是自由意志控制的。
: 肉體出軌則是絕對的,因為必然是兩個(或以上)的人知道這件事發生過。
: 就算隱藏的很好沒有被發現,卻也仍然是基於自由意志下所做出的行為。
: 以上是我跟前任分開療傷期想過的一些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