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本人以前有個女性朋友,當時已有穩定交往對象,
但是有一天我們發現她仍在接受別人的追求,
要追他的人送她的禮物包括17吋液晶螢幕她也接受,
(當時對窮學生的我來說,這很貴重)
還接受男生把自己的一些汽車模型擺在她房間,
(我解讀是一個占地盤的動作)
她男友知道了很生氣,但是她表示:
我們又還沒有結婚,這是一段開放關係,
別人有權追我,我有權被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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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這件事情當時讓我很不能諒解女生,
但是她的說法看似還真的有點道理,
把我唬的一愣一愣的......
所以我很認真的想了到底男女朋友是什麼樣的關係?
我的想法如下:
結婚>> 以法律綁定兩人的關係,規定權利義務
交往>> 由社會默認兩人的關係,以道德做軟性約束
但說真的,在我們的社會中
交往就是一句話...
「如果最後那個人不是你,那你就什麼都不是」
分手後頂多朋友幫你罵罵對方渣男,
大家日子還是繼續要過,
然後回首交往期間所有的付出都是沉沒成本,
無論多麼刻骨銘心、多麼不甘,都是你自願的,
你想討個公道,可是沒人想一直聽。
說了那麼多,我想講的是,
交往都尚且如此了,何況根本還沒交往。
再看原PO說的狀況.....
※ 引述《Felixxx5566 (Felixxx)》之銘言:
: 如男方曾和曖昧對象告白,而女方當時雖然準備接受
: 但最後還是因各種外在因素,雙方談好先繼續維持現狀
: 等日後時機成熟再正式在一起
: 雙方就這樣保持著曖昧,也有持續約會及日常談心了一年多
: 結果中途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狀況下,勾搭上了其他對象
: 最後變成了無法履行一起等待時機成熟那一刻的約定
曖昧對象,不就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嗎?
既然是朋友不是戀人,
無法履行約定,不就等於約了朋友看電影,
結果他跑去跟別人唱歌放鳥你嗎?
你或許可以看清,他不是坦誠的人,不是個尊重彼此的人,
但是渣男不渣男的,等雙方交往之後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