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dog74 ()》之銘言:
: 強者我朋友,最近跟我們這些兄弟聚會時說跟女友談到預計暑假時訂婚、鬼月過後下一
個
: 身為做了七、八年的兄弟,其實大家有點擔心,因為他的女友公主病頗嚴重,但因為強
者
: 可現在他真的要結婚了,我很怕他以後變成最佳損友的豬哥超那麼慘,所以我突然福至
心
: 強者朋友經我們力勸後勉為其難同意,並要我們幫他想想協議書內容,結果後半場聚會
就
: 總之,經過大家出一堆中肯的鬼主意後,協議書內容出爐了:
: 1.男女雙方財產權自主,不得干涉
: 2.若日後因第三者介入導致婚姻關係結束,受害方得請求出軌方一半財產
: 3.日後房屋登記為共同持有
: 4.女方因懷孕、照顧子女等原因而不願繼續工作時,男方需給付一半收入予女方
: 5.上述第4點成立時,女方應負擔家管及照顧
: 子女之責,負責維持家中環境整潔、三餐烹
: 煮、衣物洗滌…等「全部」家事責任及照護子女責任
: 6.家中開支由夫妻所得照比例分配(ex:男方
: 月薪8萬、女方月薪4萬,家庭開支男方則需
: 負擔三分之二、女方需負擔三分之一)
: 7.婚後可不與雙方父母同住
: 8.婚後不得甘涉另一半回去探望父母之行動,惟不得過夜,若需過夜需經另一半同意
: 大體上是這樣,結束聚會時大家千叮嚀萬交代強者朋友一定要拿給他女友看,同意再談
婚
: .
: .
: .
: 結果昨天晚上他在群組對我們這群兄弟發飆,說女友大爆炸,說要分手,說都是我們害的
!
: 我們這些兄弟真的很無奈,感覺好心被雷親,於是想來問大家:結婚前跟另一半說簽婚
前
看到快要笑死
這不就是男版的閨密嗎?
( 專門害人分手那種 )
還是低能版的 XDDD
分法律上 跟 現實上來說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