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feel38 (SheldonC)
2018-03-12 12:36:31每一件事不外乎都是講法、理、情,看好了~先講法再講理再講情
講"法",請問當初租屋契約承租人是寫誰? 還是兩個都寫?
如果是寫男方,走法的路線你就先趴了,你就認了吧。
如果是寫女方,那你還在問三小?找房東退呀,頂多保證金沒了認賠殺出
如果是兩個人都寫,請去google一下這狀況怎處理,咱也不懂
講"理"和"情",如果一個人知情知理,他自己就會算好錢拿給你了啦,就算當下沒這麼多
錢,也會慢慢還給你的~
如果是一個無情無理的人,你法又站不住腳,請問你問這有意義嗎?
另外又關男女性別何事?
今天你買了一支超潮最新iphone送給對方,刷卡分了12期結果繳了6期分手了,你會拿
回來嗎? 一般人應該不會吧? 因為是你"送"出的
換成租屋來看,你半年沒住到沒錯,所以認為該拿回來剩下的錢~
但當初約簽下去的時候,不也是你心甘情願的嗎? iphone你送出去的時候不也是
心甘情願的嗎?
不管是合租或合買,當初心甘情願又沒想到未來,然後再遇上沒理沒情的人
就認賠殺出吧,況且當事人都表示不用了,旁邊的人在瞎攪亂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