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
: 感情這種東西
: 是否要看緣份
: 不能強求
: 畢竟世界上這麼多人
: 兩個人能夠相遇然後認識
: 已經不容易了
: 所以感情這種事
: 有緣分就是會在一起
: 沒有緣分再強求也沒用
: 大家覺得我說的是正確的嗎
如果你指的是感情中所有的緣分,那是需要努力的。
條件好的人比條件差的人,要有較好的緣分。
常出去走跳社交、勇於認識新對象的人,
比上下班都喜歡低調自己過的人,要有較好的緣分。
努力提昇自己的魅力,努力認識新的對象,就能讓緣分變多,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一個人一生的緣分,絕對不是也不能只是被動的等待。
如果你指的是與特定一個人的緣分...
是的,如果嘗試追求後對方還是不喜歡自己,
或者努力經營後還是面臨了分手,就該放下不要再執著了。
但如果你是躊躇不前,只是暗戀對方、在遠處看著對方,
那要知道,現實不是電影,不太可能有什麼戲劇化的事情突然讓你們有相處的機會。
你必須自己設法創造這個機會,拉近彼此的距離。
緣分不能強求,但是應該努力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