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與交往一年半前任分開了
理由就是不愛了,喜歡一個人時間,但是又不開口跟我講白一點,能拖就拖
這中間共挽回過兩次,當然被拒絕
正當我調適好心情,漸漸比較習慣一個人的時候
過了兩個月她突然很熱絡的回來找我甚至挽回(綠不綠?有沒有綠這我真的不知道,但也
不重要了)
心裏說不期待肯定騙人的,但是我拒絕了
在2/23那個晚上她突然問我說明天你會來嗎
,我充滿疑惑與不解,才想到原來她早在一個月前有約我說24號與25給她,我那時候也答
應她了
我以為我準備好,抗壓性夠了,所以我就赴約了,就是出去踏青、吃飯、逛夜市,然後睡
覺
我們也討論過試著在相處看看,我們就過著很像情侶的生活,但是越到後面越覺得不適,
那種不適是彼此相處過程中雖然沒爭吵、一樣的聊天,但是少了快樂與開心
直到昨天講開了,我們這樣的生活已經四個多月了,真的很折磨彼此,沒人願意真正放手
就像于文文-體面,這首歌詞講的,「別讓執念 毀掉了昨天 我愛過你 利落乾脆」
我太低估了自己對她的依賴,
也低估了對她的愛,
最後只好接受了本不該接受的。
這樣的感情,早已腐壞。
我又回到了原點了
沒經歷過這件事情,才深刻體會到分手真的不要再聯絡了,真的好累好累
但是不後悔,至少我們都努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