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友的 前男友自殺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8-03-22 23:11:43
看推文笑死我了
能力不足做生意失敗跑路 放生女友半年
然後回頭發現女友另尋新歡 心理素質悲劇到自殺
怪人劈腿害的XD??
交往是有白紙黑字打契約?
包商跑了還要先寄存證信函並提告後
契約作廢才能夠另找包商??
一個能力不足的魯蛇 憑什麼要女友守節等他??
人生低潮和挫折誰沒有過 大家都去自殺嗎?
怎麼不檢討自己太草莓?
況且女友沒義務等你 所有男人更沒義務為你捏著LP忍耐
怪人橫刀奪愛? 堅D拉
兩岸的男人超多愛講人劈腿
以掩飾自己魅力的不足
錢沒有 長相沒有 成就沒有 談吐沒有 胸襟沒有
但這些都一定不是自己在愛情上失敗的主因
好像只要這匹狼的不出現 就一定沒有另一個
兩人就一定能夠白頭到老
還會去跟新人嗆聲 刮人車 刺人輪胎
嗆要支揪結果被打趴 找媽媽說要告傷害
有夠可悲
當男友都佔有這麼多優勢了
還會被一個外人三兩下搶走
卻一直以受害者自居 顧影自憐
有幫助嗎? 顆顆
作者: ZhChiEn (資深深海作業員)   2018-03-22 23:26:00
為了跟別人在一起然後分手再交往=/=吳鳳?
作者: x111222333 (試驗者)   2018-03-22 23:27:00
推阿,其實我覺得講難聽點,女的還滿幸運,躲掉這種男友的~回一樓,我覺得還好阿,就不愛了,也沒劈腿,好好講分手才跟別人交往,算很有良心了吧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8-03-22 23:43:00
中肯但是語氣太狠,被分手過的人會投射不滿情緒主要是經濟因素,跟分手沒有多大的關係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18-03-22 23:48:00
但是沒有回答到原po的問題XD 女方不想見他如何解決雖然其他那些推文也未必有回答啦
作者: aalluubbaa (wenwenyenyen)   2018-03-22 23:54:00
結婚都可以離婚 看到別人不忠就在那邊悲憤 也不知道悲憤甚麼 交往你情我願 就算是結婚也只是一張紙 一
作者: ing50606 (別問)   2018-03-22 23:54:00
說得真好 自己沒有抗壓選擇自殺怪誰
作者: aalluubbaa (wenwenyenyen)   2018-03-22 23:55:00
人真的愛你 你怎麼威脅利誘她都不會變心
作者: goodnight4Tw (玫瑰色的你)   2018-03-23 00:05:00
這id品質不意外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8-03-23 00:07:00
推,其實就這樣啊,那男的本身問題就很大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3-23 00:30:00
現在死者為大,請默哀十秒
作者: superprada (無心)   2018-03-23 00:32:00
沒啥品質啊
作者: MadeTW   2018-03-23 00:37:00
我也覺得是男生自己想不開..況且是家庭生意失敗..又不是輪落街頭行乞..錢再賺就有了阿
作者: a8960609   2018-03-23 00:40:00
......
作者: lunping852 (tofu)   2018-03-23 00:43:00
推 但還是幫默哀
作者: a8960609   2018-03-23 00:46:00
二代少爺又來了 不意外
作者: spp782002 (3M)   2018-03-23 01:03:00
這ID是我黑名單,不過蠻中肯的給推今天是女友說要分手才冒出來,不然沒這事搞不好繼續消失個幾年,感情還是會出問題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18-03-23 01:41:00
有事燒紙
作者: bowbow (柯柯)   2018-03-23 03:59:00
說真的 你不愛一個人了 然後喜歡下一個人 這有什麼問題嗎? 你在買衣服的時候 你會先丟衣服才買嗎?感情也是啊 除非結了婚 不然誰也不屬於誰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8-03-23 05:37:00
你人生一定過很爽 超沒同理心 哈哈哈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8-03-23 06:34:00
原來是你被整過所以來這裡哭哭啊!
作者: AndyMAX (微)   2018-03-23 06:41:00
銅鋰鋅?那誰來同理女方?要不要像謝金燕被討債集團找上再同理?
作者: babylife (傻瓜)   2018-03-23 07:26:00
罵死者真的很簡單呢~
作者: panda80911   2018-03-23 07:48:00
不就是失物招領嗎?那大家都把東西丟給人撿,然後半年之後再去告人侵佔?
作者: a8960609   2018-03-23 07:50:00
連護衛隊都出來了......
作者: ss87666 (玻璃土)   2018-03-23 08:17:00
死者為大 不過我認同這篇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8-03-23 09:12:00
前半難聽,但只是講得很直,後半是什麼扭曲價值觀?還是從小你媽就是這樣教你的嗎?自己魅力足不足、有多少能力跟成就,都不構成對方劈腿的正當理由好嗎!你先把這篇文章給你媽看吧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8-03-23 10:04:00
原來是你,對你之前的文印象深刻
作者: suzume (哎呀)   2018-03-23 10:45:00
你這id我通常不看 但這次只能推 以前看我學姐會分手就割腕 真的覺得這種人可怕啊
作者: heartflames (阿光)   2018-03-23 11:27:00
這篇正確。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8-03-23 11:51:00
雖然說得很難聽…但是正確給推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8-03-23 12:40:00
...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8-03-23 13:10:00
原來是9.2%啊 快去支援799壯士啊 只死一個太少了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8-03-23 13:55:00
達爾文正常發揮
作者: ypps940133 (Jonathon )   2018-03-23 14:25:00
原來半途看對方條件不好就可以分啊 真是長見識了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8-03-23 14:29:00
那只是要首富就可以到處搞人老婆解救蒼生摟?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8-03-23 14:56:00
用一個消失半年的個案來證明沒消失的無縫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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