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觀念沒有錯
問題在於, 現在妳的立場是假定未來有 "離婚" 的可能性
也為未來這段婚姻埋下不定時炸彈
誰會想跟一個準備隨時落跑的人結婚?
試想, 如果未來妳跟妳男友結婚會白頭偕老, 那登記共同持分又如何?
對你來說有差嗎?
還是只是為自己未來在吵架時, 有立場可以跟男友 (或丈夫) 大呼小叫?
如果妳的婚姻要建立在這些死板板的法律上, 那勸妳也別結婚了
婚後要面對的現實, 比想像中多很多
夫妻能不能一起共同討論, 一起面對每一個生活上的難題, 才是婚姻維持長久的關鍵
如果連房子這樣的事情, 都無法搞定, 那以後還有得玩了
問題來了, 現在如果讓妳男友共同持分, 似乎又有點詭異
他憑甚麼立場? 頭期款不是他出, 房貸他也僅繳一部分的話, 要持分 50% 產權?
個人覺得, 既然爭執點找到了, 就讓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未來結婚後, 登記共同持有, 但持分比例, 依雙方付出多少為基準
他若只付得出 30%, 就登記 30% 持分
一來妳也有退場保障機制, 二來, 對男方而言, 也才不會有矮人一截的心理疙瘩
畢竟, 夫妻相處是建立在彼此互相的基礎上, 而不是一方特別強勢, 要他方吞下去
另外, 房屋一旦確定共同持分, 房貸可以討論重新辦過, 他必須當連帶保證人
以確保未來房貸繳款等不確定因素
夫妻能相處長久, 並不容易
而且, 妳去問每一對結婚的人, 十之八九都有想離婚的念頭
原因多如牛毛, 連芝麻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造成離婚的導火線
雙方姿態都放軟一些
把彼此在意的點提出來討論, 找出最大公約數, 去處理面對就好
有些事, 過度堅持, 只是讓彼此的生活更不好過而已
※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銘言:
: 最近我買房了,是父母幫我付頭期,剩下自己貸款一個月將近5萬。
: 對我來說,這樣還負擔得起,只是可能近期沒辦法有其他多餘的消費,男友說不捨我這麼
: 辛苦,也想幫我負擔,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
: 我不願意,畢竟我覺得這種錢還是要分清楚,就算是結婚後我也希望都是我自己付完。
: 今天就為了到底要不要給他負擔一部分而爭執不下。
: 他覺得既然以後他也要住的就一定也要負擔一些,而且他看他的哥哥姊姊都是結婚前就跟
: 另一半一起存錢計畫,他也覺得人生就是要這樣。
: 但我們家一直以來給我的觀念是比較獨立一點,也造就我很討厭欠別人的感覺,平常絕對
: 拒絕被請客,一定各付各或者甚至我想付多一點。
: 今天房子的名字是我的,讓他負擔一部分的話就是有種欠他的感覺。今天又不是說我沒辦
: 法負擔,身為長女的我也不習慣這種依賴關係。尤其扯到金錢這種事更要分清楚。
: 我男友是希望之後共同負擔後房子登記共同擁有,但今天我爸媽願意幫我付頭期款是買給
: 我的,他們也表明不願意讓別人一起付這個貸款,就算結婚了也要分清楚這房子就是我的
: 資產。
: 因此我拒絕男友的合夥論,他就覺得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而且今天為了頭期
: 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更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 =+
: 一直跳針說有錢人才會這樣分清楚,一般人根本不會在意這種事,而是會一起分擔。甚至
: 爆氣說如果都我買的話他以後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當初也有付一部分的頭期,但最
: 後登記在姊姊名下。所以誰付頭期跟登記歸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 我不知道我的觀念哪裡出錯了,我只是想金錢獨立點而已,想請鄉民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