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銘言:
: 謝謝各位的意見,每一篇我都有看!
: 我也有告訴他別人的看法,不是只有他們家的作法才是對的,也清楚表明我們家的立場。
: 目前結論是他不會插手這間房子的事了。也講好以後真的結婚了再一起存新婚房。
: 他是不爽說我一開始講那麼直接說因爲我父母頭期的關係所以他沒有共同財產的可能,這
: 樣講很傷他的心,好像把他那份想幫忙負擔的好意不放在眼裡。讓他覺得好像拿不出頭期
: 的人就是沒資格談的樣子。(那時我們都不知道有比例分配這選項)
: 我是跟他說今天如果是談其他事我的確可以委婉的講,但就是因為扯到金錢這敏感話題,
: 更是要一開始就把話講明白。
: 我也會堅持好全部都我負擔、我的名。
: 畢竟父母因真的是因為疼我而付出的,今天他們也不是隨隨便便拿得出頭期的人,看他們
: 在那邊東湊西湊規劃也很心酸不捨...
: 謝謝大家的意見!
有翻了一下原文,我的情況的話,角色要對掉一下,
我是男方,婚前先置產了,
當時我本來心想結婚後,因為女方也願意一起負擔,所以想要改成共同持有,
但是,後來查了相關規定,其實共同持有會損失一次政府青年購屋條件,
經過討論後,我們願意一起負擔,再一起共同存錢,希望再買下一間房,
我覺得的情況遇到很好的女方,我們都彼此尊重跟包容,
沒有甚麼誰高誰低,誰多誰少,是一起的就是一起的,反正錢就是這個數量在過生活,
想幫忙負擔一定要挑房貸嗎?以後要開銷的機會多的是,多的錢就是存了一起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