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如何不被逼婚

作者: bensonaa (廷)   2018-03-27 09:39:39
※ 引述《bbb3025 (Jellyfish)》之銘言:
: 代友po
: 以下男方代號A. 女友代號B
: A為我的朋友,所以敘述會比較清楚
: A:45歲,在工地上班,收入不固定,但以前工作固定或收入優渥時有買兩間小房子租人
: ,目前與家人自住則是A的爸爸名下的。交友廣闊,每個月都會跟朋友出遊,離過婚,據
: 說是當初個性不合。
個性不合是跟前妻不合。
: B:35歲,服務業,工作及收入都穩定,家裡思想傳統,目前跟家人住,穩交對象可帶回
: 家跟家人見面,但不能過夜,但跟男友出去玩可以過夜,但不准搬出去同居。
就是傳統家庭的小孩。
: B的爸媽雖然覺得A的收入不穩定,但有小房子租人,勉強接受兩人交往。
: 交往一年後,B的父母開始催婚,覺得要熟也都熟透了,可以結婚了。但A由於前次婚姻感
: 受不佳,不太想那麼快結婚,想再交往久一點看看,A跟B常為了如何讓兩位長輩不要施壓
: 而吵架。
收入不穩定但是有房產,表示會存錢,所以女方家長比較放心,
當然女生也35歲了,自然會希望遇到好的對象趕快結婚,感覺女方完全沒問題啊,
A不應該拿前一段婚姻的疙瘩當理由,這對女方來說很冤。
: 聽說B的父母還會酸自己的女兒是不是給人家白睡一年了?(我聽了翻八百圈白眼了,難道
: 你女兒都沒爽到?!)
: 在吵了差不多一個月之後,B向A提出了一個方案,建議A可以把一間小房子過給她來堵爸
: 媽的口,但A雖然沒正式給答覆,因為前妻的關係,他真的覺得交往一年不夠(跟前妻交往
: 兩年才結婚),他目前無法確定兩人是否真的適合走一輩子。
因為前次婚姻交往兩年後結婚還是離,就覺得要交往久一點。(X) 邏輯錯誤
交往兩年了沒狀況結婚還是離,表示交往和婚後相處是兩回事。(O) 這樣才對
與其說是女方逼婚,我覺得女方要的只是一個承諾,
一個可以讓父母相信女兒交給男方會幸福的理由,
結婚也好,過房子也好,都只是手段而已,
兩個都不能接受,男方也應該要提出方案吧,
男生一直這個不行那個不要,如果是你女兒,你會放心嗎,
婚姻市場是很現實的,女生在這個年紀,時間是最寶貴的,
但是對男生來說,時間的壓力不大,男生一直浪費女生的時間,
女方家長很快就從勉強接受,變成強力反對了。
: 想請我幫忙求助大家如何解決目前這個難關。(不要勸分,他們還是很相愛,只是想不出
: 方法不被逼婚酸語)
男方如果真的有想共組家庭,就先登記不宴客,對女方是一種負責的表現,
房產自己賺的給不給看自己,等男生過了自己那關再補宴客昭告天下。
但是這也只是緩緩,重點還是男生要自己放下前一段婚姻的陰影,
不然女方耽誤了,也可能讓自己錯過一段好姻緣。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8-03-27 09:46:00
女方自己拖到35歲是誰耽誤誰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8-03-27 10:03:00
如果我女兒35還沒嫁,我不會覺得是男方的問題女方家長根本就不是勉強答應兩人交往,而是知道對方有兩筆房產,巴不得女兒趕快嫁,還拿神邏輯要求過戶房產保障女兒,笑死
作者: kissdodo ( )   2018-03-27 10:12:00
用別人的房產來保障自己女兒 很厲害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2018-03-27 10:19:00
就算男未婚交往一年就這樣逼婚 也很可怕
作者: cyberia (狸)   2018-03-27 10:20:00
一年交往就要一戶房產,男的真衰還不如叫茶
作者: bilibo (找尋最初的感動)   2018-03-27 10:24:00
結婚都不一定會過戶房子,還沒結婚 就想跟別人要房?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18-03-27 10:33:00
把女兒嫁了是什麼概念, 不爽看到她可以直接趕出家門女方的家庭顯然有問題, 然後女生也怪怪的, 男生應該塊陶
作者: aresa (秋涼)   2018-03-27 10:35:00
平白無故要給你1千萬 有意思
作者: yuken (我們的幸福時光)   2018-03-27 10:36:00
要求房子過戶太over了!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8-03-27 10:42:00
PTT看臺女都是母豬 不重要認真說不想結的話就分手 不要勉強彼此房子是不該給 但走不出前一段陰影也別浪費下一個人時間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8-03-27 10:45:00
女方35歲 自己父母的壓力轉嫁給男友 根本媽寶搞不懂雙方交往你情我願覺得沒保障是什麼道理
作者: sumima (sumima)   2018-03-27 10:59:00
就不要B拿了房就分手 笑死人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03-27 11:06:00
所以沒共識 女方就提分一分吧 不是說女方時間寶貴?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8-03-27 11:10:00
一間房子就是承諾?是把自己當出來賣的嗎?懷疑對方結婚的誠意應該就快分一分,而不是在那邊要房子,貪婪的嘴臉很難看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8-03-27 11:13:00
都還沒結婚就開口要房子也是很敢講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18-03-27 11:31:00
女生可以善意謊言說房子有過戶到她名下,不就擋住爸媽嘴了,若這樣還繼續鬧就代表問題不在爸媽,是女生真在肖想房子!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8-03-27 11:43:00
重點明明就是要逼婚啊...除非A說要結B還是要求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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