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促分手,想要回自己放在他家的東西,衣服、鞋子、耳環等。但無論是打電話或傳訊息
都不接也不讀不回,該怎麼辦比較好?也請他用寄的,但都沒回應,雖說沒值多少錢,但
總是覺得自己的東西,還是拿回來比較好。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8-04-28 17:35:00剛好可以練習存證信函
作者: popwert 2018-04-28 19:48:00
要拿回來啊,東西還是妳的啊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8-04-28 19:58:00
涉嫌侵佔 可以吉了
作者: molamolajump 2018-04-28 21:23:00
存證信函XD
作者:
Sofast (sowhat)
2018-04-28 21:34:00護照不拿回來有點危險,扯翻了
作者:
PetWife (芊芊)
2018-04-29 01:11:00存證信函 或 侵佔
作者:
suii (傻咩)
2018-04-29 06:17:00等雙方情緒過了再要
管她心情怎樣 東西是你的就該拿回來她是不是封鎖你所以也看不到訊息?傳簡訊呢?
作者: masemase (馬西) 2018-04-29 12:38:00
吉死他
他可能覺得這是你挽留的一招,不想理你吧。直接把地址傳給他,叫他寄過來,說運費會匯給他就好。
你是不是先纏過再以這個理由一直聯繫對方可能封鎖了吧妳真的沒有纏著對方的意思的話就請共同朋友傳話寄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