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錯誤觀念
「沒結婚就考慮離婚」
其實還是很多人無法轉過彎來
當然,這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變的
不強求
推薦給原Po兩種方式
1.房屋共同持有
請B拿出一筆錢,當作家庭基金或直接還貸款
然後房貸跟家庭開支一起6:4分
我自己認為B出100萬,然後未來6:4還貸款對B來說已經很有誠意了
嫁給你 還願意給全積蓄
如果你一點便宜都不想給她佔,或她完全不想佔你便宜
則有2個方式
一個是約定未來貸款她付多一點
像是你頭期500 裝潢/傢俱300
裝潢/傢俱請自己扣抵,因為那個在房市真的不值錢
總計1500 你已經付500 哪未來就貸款你250她750
當然家用/育兒你可能就要多負擔一點
2.房屋完全你自己
家用平分
租金什麼的拜託你就別消想了
算到這麼清楚的人,應該支持平權吧?
如果跟老婆收租金,哪建議你房屋出租
然後一起住到娘家去 然後你付租金
不然就分居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