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無預警分手?

作者: HiroshiKin (SuBaRaShi)   2018-07-25 10:20:07
關於這個標題,我想分享一個我喜歡的兩性作家的文章:
「他連分手都沒有跟我說清楚...」來信的女人這麼寫的。
我懂,許多人一定要對方或自己說出「分手」兩個字,才像是看到句點,才能死了心,
但說句實話,愛情哪是那個時候才結束的呢?
早在對方根本沒有把你的感受放在心裡,這段「愛的關係」就已經死了。
是的,你看到的很多夫妻,即使有著婚姻關係,卻沒有體諒的心,他們之間愛已枯萎,
繫著他們的,是法律和責任心;是的,你看到的很多情侶,即使名義上是戀愛關係,
卻有一方自私的佔盡另一方自我犧牲的便宜,他們的關係像是莫名的殉道者尋求看不見
的未來;愛情最珍貴的特質,並不是時間長短,而是當下,雙方是否都把對方放在心裡,
雙方是否能為彼此創造愉悅的環境,雙方是否夠真誠,雙方是否能夠尊重對方身為一個人
的基本所需,雙方是否願意花時間傾聽彼此的聲音。
因為重要,所以再重複一次:分手並不是在彼此說「我們分手了」之後才算分手,因為十之八九我們常常等不到這句話,想走的人根本不覺得自己屁股沒擦乾淨,他老早迫不及待地飛了。你費心等待一個扒手回頭跟你說「對,我偷走你的錢包了」,是沒有意義的。
那種彼此需要,彼此關心,彼此依戀的感覺一旦有一方消失了,那就是愛情的終點。
結束了,唯一需要下句點的,是你自己。
是你該告訴自己,「好的,這段句點了,我要繼續開啟另一個Chapter了。」
一本書,只有一個Chapter總是沒那麼精彩,多幾個Chapter,又何妨呢?
御姊愛 著
作者: yoyo850707 (Mio)   2018-07-25 10:44:00
推 不愛了 說什麼都沒有用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8-07-25 10:45:00
唉 這篇文章是我早該知道的 囧
作者: Haine (wee)   2018-07-25 10:48:00
討厭兩性作家的文
作者: cress0128 (普渡慈航)   2018-07-25 10:49:00
我也討厭 言之無物 連心理學的邊都沾不上
作者: jeremyZH (阿盛)   2018-07-25 11:14:00
用講的真的很簡單
作者: conan805 (^皿^)   2018-07-25 11:23:00
因為你不信啊~~~~當局者迷的概念而已
作者: linjason5068 (Lbj.Lin)   2018-07-25 12:50:00
摁呀 一開始會不相信 認真想過一定有原因 只是感慨對方不提出來說 或一起努力
作者: cress0128 (普渡慈航)   2018-07-25 12:57:00
信個屁,當年苦苓的文章超強,結果他自己怎樣?
作者: catycaty520 (弦旻御音)   2018-07-25 16:10:00
其實看不懂這篇文章的重點想表達什麼 意思是不用理會分手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嗎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8-07-25 16:48:00
其實我也覺得不用去找那個原因,你問對方也不見得告訴你
作者: mickeychu (米奇啾)   2018-07-26 06:54:00
不是有句話這樣說,理由都假的,分手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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