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按正常號誌騎車:你被闖紅燈者撞斷一條腿。
你在感情上安分守己:你被潑酸毀容。
你家貸款二十年才繳了一半:房子被隨機縱火。
你父母正常婚配懷胎十月:你自閉妥瑞。
你衣著正常下班回家:你被性侵。
你自己一個在家,吃完便當,看著電視。
關上電燈電視,窗外有月光灑落。
月色好美,你也想有一個人可以一起分享,但是......。
當幸運被定義出來的時候,不幸就相對產生了。
可以選擇的話,你不會想選擇跟一個不幸的人在一起,
怕被笑,怕被評論,因為社會觀感是這麼重要,重要得像是你身上穿著的衣物。
但是你沒有辦法選擇避免自己不幸。
甚至,你剛看完這篇文章,就發生了某件不幸。
不幸的你仍然活著,你能怎麼辦?
因為不幸就全部放棄自己嗎?不是吧。
雖然感覺沮喪傷心挫折,但你努力適應新的自己,新的生活,
習慣拄著拐杖,習慣素著有傷疤的臉出門,
習慣寄人籬下,習慣不受操控的自己,
習慣在把自己託付給一個值得信任的人之後,考慮說出自己曾經被性侵的事實。
你是這麼努力活著,其實只是想把自己的路走好,
或者再跟另一個有默契的人一起走下去。
既然你也沒有辦法避免不幸,因此,
嫌棄任何一個遭遇不幸的人,就等於在嫌棄你自己。
這就是......幸運者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