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大學社團認識交往 都是我學長姊
退伍後學長說要去澳洲打工度假開眼界 但學姊因為家庭問題無法跟
小倆口不知道哪根筋不對跑去登記結婚 說要鞏固愛情
因為遠距離 學姊讀碩班又工作比較忙 趁學長某次回國雙方就兩願離婚分手
學長去澳洲一年回台灣 做小生意失敗把澳洲存的錢賠光
然後靠家裡贊助去蹲國考 這期間有交新女友 但早學長兩年考上高考就把他甩了
好不容易考上四等地特 到現在快三年 這其間有相親有曖昧但都不了了之
年初學姊的老公車禍身亡 留下學姊跟目前八個大的小男嬰
最近學長跟學姊又搭上線聊天 還有見面出去玩
學長說想以結婚為前提的復合 學姊也有同樣意思
學長家人的表態是自己負責就好
不過不少親戚朋友都勸他說不要 因為他條件算還可以 幫人養小孩不划算
而他自己本身也很迷惘複合是不是正確的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