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之前PTT上有人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一個男生讀了一些兩性相處的書,關於如何追求或
吸引異性的書,裡面會寫到各種推進肢體進展的方式。
但又看到另一方面的觀點,也就是這些舉動很可能會構成性騷擾。
他就很困惑了,自己到底該怎麼做才對呢?如果自己不主動推進關係,難道要等對方主
動嗎?
肢體碰觸要怎麼樣自然而然地發生呢?
縱使交往了,又該怎麼推進肢體上的關係呢?
這篇文章我作為過來人,分享自己的理解與應用方式。
不一定適合你的生活方式,但或許你可以參考看看自己微調加以應用。
當然也可能你讀了覺得很粗淺通篇廢話(?)
覺得這樣的觀念有價值的話,歡迎轉載或引用並附上原文連結。
每次談這樣的議題前,我向曾被我騷擾過的人道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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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很嚴格的角度來看,現代的一些偶像劇中仍有這種情節:
一個男生違背女生的意願,擁抱或親吻她,而在劇情裡,女生的反應要不然是愣住了,
要不然是強烈地拒絕然後還是被強迫擁抱,但是重點是,在這個劇情之後,女生仍愛著/會
愛上這個男生(當然觀眾的是腳早就知道女生對這個男生有好感)。
可參考台劇《我的男孩》第15集60分鐘處開始。
以性別平等教育的觀念,這樣的作為當然是不恰當的。
我們知道男生未必要主動,而女生也未必要被動,兩個人之間應該有更多種推進關係的
方式。
但實際上要怎麼做呢?不知道,沒有人特別教。
男生不知道如何在不過度主動的情況下,如何推進關係;
女生也不知道,如何不過度被動地讓關係發展。
我們有了新的觀念,我們認可它是更好的觀念,但這不代表我們實際上是這麼做的,或
我們真的是這麼希望的。
正如偶像劇反應了我們的美好幻想,我們希望我們喜歡的對象,可以超越我們表面上的
拒絕,不顧一切地愛我。
當然我確信認同並實踐性別平等的人不會抱持這樣的想法,姑且說有這樣想法的我們算
是新時代的人,但不可忽視地這世界上仍有傳統的人:
他們相信不顧一切地超越對方的意願,可以獲取對方的愛(這些觀念是性騷擾、變態的
來源);
她們相信自己的真命天子可以看穿自己表面上的拒絕,對自己更積極主動表達他的愛,
換句話說,不夠主動的只是「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
但我們和別人互動時,無法預先知道對方是怎樣的人,該怎麼拿捏適當的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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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寫文章寫到這裡卻感到詞窮,有很多想談的,想像過很多,但真的要寫時卻寫不太
下來。
我需要一點無關緊要的話來鋪陳我想講的東西。
首先我要談最基礎的肢體接觸,我認為這應該是最有可能自然而然發生的肢體碰觸,而
且也很適合以這個標準來思考你所有推進關係的舉動。
在那之前,你要有最基本的心態,也就是你打算尊重對方,你打算在乎對方的意願,更
勝於在乎彼此之間的關係,不然這些都沒有意義。
回來談,我認為最可能自然而然發生的肢體碰觸,就是肩膀跟手臂的摩擦,當兩個人一
起走在路上,距離靠得很近時,肩膀和手臂就會偶有摩擦。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你主動貼向對方,而是要指出這件事情會如何自然而然發生。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21983)
上圖是一條人行道,底下這條紅線算是道路的正中間。
https://pic.pimg.tw/ddxu2/1544624605-3127530602.jpg
兩個人對彼此的好感,表現在兩個人靠近正中間的程度。
如果兩個人關係沒有很熟,並排走在路上會是這樣:
https://pic.pimg.tw/ddxu2/1544624719-2802218667.jpg
如果較為親密的話,會是這樣:
https://pic.pimg.tw/ddxu2/1544624804-4132743877.jpg
所以這個肢體碰觸是發生在,當兩個人都往中間(也就是彼此的方向)靠近的時候,肩
膀自然會碰在一起。
也就是說,在你線的那側,你想多靠近中間是你的選擇,根據你對對方的好感,你可能
會靠得近一些。
而對方對你也有好感的話,就也會靠得近一些,這個肢體碰觸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在線的範圍內是你可以主動的範圍,跨線的肢體碰觸就是越界了,例如:
https://pic.pimg.tw/ddxu2/1544625305-471000944.jpg
不要刻意越界靠近對方以製造肢體碰觸的機會。也不要刻意勾住對方的肩膀讓彼此靠在
一起。
(很抱歉地這兩件事情我都做過,也都傷到了別人,讓別人感到不舒服。)
以上就是我認為最淺的肢體碰觸的方式,並且也是兩人之間關係進展最基本的原則。
你可以依這個原則去考量你打算做的各種事情,想想看你做的是在你的線的範圍內,還
是你跨過了線,壓縮到了對方的空間。
例如:「約對方見面看對方答不答應」是在線裡面,「不顧對方的意願送消夜給對方」
是跨過了線。
兩個人在不用言語明說下,肢體碰觸是有可能不斷進展的,這對天生就懂(或無意識的
情況下就學會)社交智慧的人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但對後天才有意識地學習兩性相處的人來
說,是難以想像的。
但一但你有經驗以後,也就是感受到情境的氣氛,感受到對方釋出的好感,因而推進彼
此關係的經驗。
你可能就不太會再為此感到困惑。
例如一起吃飯時腳碰到彼此的腳;喝飲料或吃飯時手無意間地碰觸到,等等。
我並不是建議你對對方有好感就一直往中間靠,在實際互動上,你必須考量對方的意願
,也就是看對方離中間多近,如果對方離的遠遠的,那比較適當的距離是你也稍微離得遠一
些,你最多就是比對方更靠近中間一點,比對方熱一點。別人離的遠遠的時候你靠在中間,
雖然並沒有實質上侵略到對方的空間,但這樣的意圖太超過了,也可能讓對方感到不適。
對方冷淡的話你也不能太過熱情,最多就是比對方熱一點。原因是你要考量對方的意願
,對方不願意親近,你就也不要太親近對方。就是你靠近一點,對方如果也靠近一點的話,
你才再繼續靠近一點,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升高的(不管生理或心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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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半段談如何尋求積極同意。
交往、擁抱、親吻、性行為等等的事情,如果你打算尊重對方的意願,認同只有同意才
是同意,那可以怎麼開口,可以怎麼說、怎麼問?
寫出來其實都是很粗淺的事情,就是「直說」,在自己線的範圍內表達清楚自己的意願
,並詢問對方的意願。
但言語不應該成為你和對方之間的阻礙,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們確實已經建立了足夠了
信任,那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以言語為基礎發生關係。並不是只有言語上的同意才算是同意
。
但我個人認為最後的底線是「不要就是不要」,如果對方說不要,你就真的別做。
(如果你們真的足夠親密的話,也可以用「安全詞」這種方法,請自行上網google)
首先你得讓對方很清楚你打算做什麼,很可能會做什麼,我自己是傾向這樣做的,我會
把選擇後續可能的結果,可能的期望說出來。
舉例來說,在交往後想進一步發展性關係的話,當兩個人在外面遊蕩到晚上時,可能可
以這麼說:
「現在很晚了,我想妳是該回去了,雖然我也想繼續和妳在一起,但再拖更晚的話,我
們很可能就要去住旅館了,而我覺得我們去住旅館不太可能什麼都不發生,我的意思是,我
會想和妳發生性關係,當然如果妳不想要,我也不會對妳怎樣。」
當然不是說你可以直接唸完這段話,我的意思是這是你可以表達的內容。
並且你自己要確定,如果對方說不想,你也真的不會勉強對方,我的意思是,上面那段
話是完全誠實的,你的誠實未必是那樣的話語,但請你說出你自己的誠實。
或者,在尚未確定關係前,兩個人半夜坐在長椅上,你想擁抱對方,可能可以這麼說:
「我腦海中有一種想法,我想抱妳,如果妳也想的話,我就抱妳。妳不想也沒關係,可
以直說。」
同樣要注意的是,這段話根據情境,根據你們之間的相處方式,決定了它是單純地坦承
,還是有危險的成份。
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是對方在你的住處,你說出這樣的話,對方拒絕的風險會比較大
(怕會激怒你),因為人在你的地盤,對方可能會很難直接拒絕你;而如果是在一般街道上
的長椅,對方隨時可以轉身走人,必要時也可以呼喊求救(假設真的發生什麼的話),這樣
的情境對方比較能表達真實的意願。
這算是我原則的一部份,作為我自己社交障礙的防犯錯機制(因為我還是不太有社交智
慧(嘆))。
根據我和對方之間的社交關係地位,以及根據當時的情境,我會傾向被動或傾向主動。
嗯我知道大家都會覺得這是一句廢話,不舉例還是沒辦法明白。
舉例來說,如果我和對方的關係是上司對員工,那麼在互動上的認定我必須傾向被動,
以上面「線」的比喻來說,我會把這條線往自己這邊多拉一些。原因是在權力地位上我佔據
了優勢,對方會比較難、比較不敢表達她自己的厭惡(假如她厭惡的話)。
對於生活沒有交集、陌生的人,我釋出的好感對方有所回應,我可以據此認定對方對我
也有一點好感;
但對於有社會關係的人,例如同事、同學、同個社交圈的朋友等等,對方有所回應可能
只是表示她是個好人,不願做傷人的事,或是她畏懼我,不想冒風險把關係搞糟……等等,
不能輕易把對方良善的回應解讀為對自己有興趣(然後因而進一步騷擾對方)。
當然也不只是實質上的社會關係,例如假設你和對方出去,你都會負責出錢請客(我姑
且假設你的出錢請客不是為了獲取對方的好感),那麼你們之間的關係也是不太對等的,她
會比較難拒絕你的請求,所以如果你並不打算用錢換取對方的好感,那麼在這樣的關係中你
就必須更謹慎,要把線往自己這邊拉一些,對方要靠過來夠多,你才能認定她對你是有些好
感的。
不過這裡會有一個問題,線往我這邊拉的話,那如果真的對對方有興趣該怎麼做呢?
雖然我目前為止並沒有對同事有興趣過,目前為止關係中也幾乎都是各付各的(好吧坦
白說我覺得在互動關係上,對方付出的往往都比我多),所以我只能依假設性的角度來回答
這個問題。
原本我前面說提出邀約是在線內,但如果你的權力地位比較高,主動邀約這件事情可能
就在線外。
你可以改成說出來,但不約。把坦承往後再退一步,坦承自己的坦承(驚)。
例如以身為上司的情況來舉例:
「我對妳有些好感,不只是朋友的那種。但妳不用擔心,我不會私下主動約妳,工作上
的相處我也不會有逾矩的行為。不過如果妳覺得我有點有趣,可以聊聊多認識些,歡迎妳主
動來找我聊天或約我~妳可以不用回覆這則訊息,當我沒說過也沒關係。」
好像也不需要舉更多例子了(可能也是因為我沒例子可以舉了(?))。
我們期望性別平等,兩性平權,但這種改變不是一蹴可幾,性別不平等的刻板印象、行
事方式會存留很長一段時間,我不會天真的期待對方對我有興趣就會主動約我(在我沒有明
說的前提上)。
我原本是個不會主動的人,完全不會,就是那種在班上會被排擠,幾乎不會說話的人。
後來學會了典型的、符合性別刻板印象中男性的主動方式,坦白說這樣的方式很可能可
以建立關係,但也很可能會傷害到別人。
現在我選擇這樣的方式。雖然我現在單身,心理狀態上也很難建立關係,不過這跟天時
地利方面的因素也有關,以及我喜歡的類型並不常見,會對我這樣類型的人有興趣的人也不
常見,兩者的交集很小(?)。
再次強調,只有你真的打算在乎對方的意願,更勝於在乎你們之間的關係,上面的這些
話才有意義,否則就只是話術罷了。
有興趣多瞭解一些我這樣的觀點的人,可以讀我多年前寫的「「誠實」的選擇。」系列
,尤其是最後一篇「論獎懲」。(Ptt的讀者可以到Catch版搜尋此系列文)
當年正處於思辨、考慮各種情境的狀態,所想的,所寫的可能比較好懂,比較有啟發性
。
現在過了很久,很多觀點要不然是內化到覺得理所當然了,又或者有些可能是鬆懈疏忽
了。
女生也可以依此文章的想法,試著思考看看自己可以怎麼主動,而不是如同傳統那樣迂
迴地等待一個會對自己不顧一切的人出現(並且還要祈禱這個人剛好是自己喜歡的對象)。
有時候我真的會覺得,男生在這個情境下有點可憐,當然或許刻板印象上男生的優勢可
以抵過這個可憐。但我有時候還是會這樣感覺,男生就是很難選擇被動,女生可以選擇主動
,也可以無意識地維持被動,都還是有建立關係的機會。
但男生如果不會主動,機會是非常非常少的。可能我這樣的想法也只是刻板印象,可能
不是事實,可能聽起來有點仇女(?)。
我的意思可能可以這樣說,以目前的社會風氣來說,非傳統的女生還是有很多建立關係
的機會,而且選擇的結果可能更好(畢竟不那麼被動);但非傳統的男生(不太會主動的男
生)建立關係的機會很少,能仰賴的東西好像就是運氣,或者緣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