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前同事,也是一樣去越南找朋友
當天睡朋友家,由於房間不夠,朋友的爸
就叫我同事和16歲的女兒睡同一間房
想當然爾,就.........據同事說法是被騎了
但16歲越南女生,實在是漂亮,所以
也就當下約定一定娶,因為對方只有16
所以大使館那邊不給過,一定要等到18
,然後我同事就傻傻的每月寄6000元過去
在鄉下的越南,
6000台幣可讓一家5口過上3個月生活
我同事也就這麼付出兩年,結果,去大使館辦
大使館說要排隊,前面有五千多對等審核
又多等了快8個多月,其間,生活費照付,
往來越南的機票,禮品,一樣沒少過
最後,要接過來時, 女方說,這個女兒和人跑了....
我的同事從此咒罵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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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觀宏專案不是開放越南來台旅遊嗎?
你若真的想娶,先用旅遊名義讓她過來,在人生地不熟
下,一定是全聽你的,在台灣把她吃掉,
也比較不會有仙人跳的問題,也告不了你
若你覺得滿意,好好的對人家,
只要你給的起她要的,基本上不會跑,
如果跑了,那,就跑了啊,你就當仁至義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