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ttylin9 2017-01-01 10:17:00
孩子如果成年了,其實多半會學著尊重父母以及把對父母當成一般跟自己不同的成年人去看待。感情怎麼樣都可以說是兩個人的事,但尊不尊重人,這...???有小三想另結新歡有什麼不好跟原配提的呢?就像公司有受時局影響不得不的決策,甚至只是老闆今天想換人了,就想要fire我資遣我,我可以接受,畢竟我的想法也會改變,也可能是我這方想另找工作,但提出離職而且給對方緩衝的時間和財務上的補償,這個法律可是都有規定的,應該不會有人覺得這很應該吧,這就是責任,不是只要自己想怎樣就可以不用管周遭的人想法和實質利益損失。先提離婚,討論出彼此的對離婚的共識,解決完這件事再開始下一件事,和這個人分手了再跟下一個人開始,沒有人想被騙、隱瞞(除非真的跟他無關)、被隨意對待,今天對方再如何沒有滿足你的期待,他如果沒有對不起你,一個人該值得被尊重的對待,給不了不是他的問題。*很不應該對了,忘了說感情,人和人之間相處會互相影響,在覺得對方跟自己想要的差太多之前,有做些什麼嗎?還是說媽媽覺得你太不是她期待的孩子了,就自己去領養個優秀的,然後管你去死,你會覺得這個母親很理所當然很能令人理解?理解的是她的想法還是也包括她的作法?無論是站在孩子還是外人的角度看,還是覺得是這個孩子的問題嗎?(舉母子是因為親情跟愛情是比較接近的,再來就是感情裡不會沒有責任問題,什麼類型跟程度差異,而親情的責任問題很明顯易了解)覺得對方未來的可能發展跟自己很不同(這要知道就是彼此關心了解),有想過要如何互融的路嗎?自己想不出來不會去問人嗎?有過嘗試嗎?還是啥都沒做就覺得這一切都是對方太爛了所以我要換人都是合理的???這樣的對象有人想要嗎?最後,別人覺得像室友的相處,有人可是珍惜著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留在身邊的,想一直換人的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