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80%還沒分手前,這男女朋友本來就有很多問題在了
只是沒有人提出分手,算是走馬看花的類型..我看過太多例子了
是習慣也好,是懶的換人也好,是將就將就也好...
於是乎就有一方邊走邊看,慢慢的跟第三人曖昧起來
婊一點的,就趁另一半大吵大鬧時,順勢分手無縫接軌
好一點的,就趁機分手,再跟第三人慢慢交往
如果是男女朋友,或夫妻雙方 都互相愛的要死
別說第三者,連一根針都插不進去的
被無縫的當然不甘心,說對方無縫,但還有個情形
到底是多久跟第三人在一起才叫無縫?
對我們來說,可能是隔天、三天內,一個禮拜內
但對被無縫的人來說,一年內都是無縫啦,你這個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