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耳熟能詳的金剛經
有一段提到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男女之間的情愛
應該也包括在一切有為法裡面吧?
那如果把它看成夢幻泡影
又像晨起的朝露,太陽升起後就會消失
又如空中的閃電,一閃而過稍縱即逝
是不是就不會為男女之間的情愛所苦呢?
不論是交往前的追求
交往時的熱戀、磨合、爭吵、甜蜜
結婚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
等等
大家覺得這段佛經說的有道理嗎?
你也可以把你的學業事業親情友情甚至人生都當幻影 這樣就可以逃避一切了呢!
作者:
assess (真是糟糕的自己)
2019-01-22 13:40:00我覺得沒有
作者: jidou (廢人) 2019-01-22 14:50:00
你的發文都是這種風格,明天是換兩句再來發嗎?
作者: jjvh (官人) 2019-01-22 15:36:00
一切有為法指的是你感官所構成的世界,所以你要讓愛情變成夢幻泡影,就是戳瞎自己眼睛,把耳朵弄聾,切除鼻舌,破壞皮膚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9-01-22 16:45:00
你陷入斷滅空了施主
作者:
mgkmrmgi ("M&M'S")
2019-01-22 20:37:00端看施主如何詮釋了,夢幻泡影、露、電都是絢爛而瞬逝的,可見無法擁有和執著,然其存在的那一瞬美好卻是真實,當下即為永恆
作者: shiaowei 2019-01-22 22:52:00
本來就是啊,跟永恆比起來,人生的一切本來就像泡沫一樣短暫啊…所以放下“我執”
作者:
opalo7 (opalfeir)
2019-01-23 17:42:00如果你真的能將情愛觀做是夢幻泡影,那就不會在這裡問這問題了,而且在這樣的境界裡,不會疑惑是否有道理,因為對於道理的有無,會成為無有分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