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g14 (阿咪)
2019-03-16 00:49:33女方在認識男方前,家裡有贊助買預售屋,因女方
家中贊助一半,所以其他一半費用,由女方處理。
買房後,才認識了男方,交往後也互相認識雙方的
父母。而男方知道女方有房產後,有表示要負擔
300萬的貸款(因爲雙北房價高,男方也無法短
期買房),但男方要求女方負擔未來的生活費用。
身爲女方,我是考慮未來若有任何問題(例如離
婚),所以是否由女方負擔房貸比較好?男方處理
生活費用呢?以避免未來產生的問題。
作者:
unlag (小店長)
2019-03-16 00:55:00有要結婚嗎?沒要結婚都不要有金錢交涉比較好。
婚前的房貸不建議讓對方一起付,女方有能力就自己付吧,免得未來讓對方有藉口跟你要求東要求西的。如果對方真的希望減輕你的壓力,為何不是說幫你負擔生活費而是房子的費用?然後反過來要你出生活費?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3-16 00:58:00女方自己買,生活費也一起出
作者:
unlag (小店長)
2019-03-16 00:58:00另外,婚前資產皆屬原持有人所有,婚後財產共有是指婚後兩人新增加的所得收入,只是他幫你付貸款,若之後離婚,你要還他貸款所支付的實際金額。
作者:
sing14 (阿咪)
2019-03-16 00:59:00有考慮結婚的情況下
作者:
uukoQAQ (uuko)
2019-03-16 01:05:00房子的名字是你的,自己買比較好哦,生活費本來就應該雙方負擔R,分清楚一點以後才不會有爭議
未來若發生什麼事你希望他搬出去,你也不想聽到他說他也有負擔貸款,為什麼要他搬出去吧
作者: pibidiq (久米) 2019-03-16 01:08:00
還沒有結婚就收房租就好。如果結婚男生要付一半房貸就去弄共同持有。如果生活費要你全出,就請對方直接把房貸全背。房貸是固定支出,生活費用可大可小有風險。我媽當初就遇過我爸只付房貸其他全部費用都我媽出,三個小孩菜錢家用各種無上限...如果房貸都你出,房產是你婚前的,離婚房子就算你婚前財產。
作者: Minkoff (M ) 2019-03-16 01:11:00
房子這種事還是單純一點比較好,而且你們也不是夫妻關係,要是出了意外感覺會很麻煩。而且生活費本來就該自己出自己的,為什麼他付了房貸你要cover他生活費的部分......
作者:
sing14 (阿咪)
2019-03-16 01:15:00沒有付一半房貸
作者: pibidiq (久米) 2019-03-16 01:16:00
絕對不要讓對方幫你名義上付房貸,水電之類基本開銷就平分,你可以不收他房租,但是他要負擔日常費用當租金。直接塞給你錢就是想便宜行事還有解除寄人籬下的感覺不安心。
作者:
sing14 (阿咪)
2019-03-16 01:16:00意思是男方沒有付一半房貸,因爲沒有貸款房價的一半pibidiq 你說的我懂
才負擔三百萬,會不會太少了?全自己付比較不複雜啦。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9-03-16 02:04:00好算計...多了解他對家庭財務的看法吧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9-03-16 02:25:00念阿彌陀佛求生極樂世界
作者:
suii (傻咩)
2019-03-16 02:48:00三百萬就想當男主人一切平分也想太美 讓他付一筆當作房租的錢分開不討回合理一筆是指每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