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nanightcat (地球人觀察協會-代號微塵)》之銘言:
: 情況是這樣,姐姐比弟弟大蠻多歲,父母都不在了,
: 之前都是姐姐在照顧弟弟。
: 弟弟是十六歲的青少年,是個讓人擔心的孩子,
: 常常為了一些小事發脾氣(不是針對姊夫,就一些看同學不順眼之類的),
: 姊夫覺得很煩。
: 雖然其他人家的孩子可能也是這樣,可是她的狀況讓姊姊在姊夫面前很難做人,
: 然後姊姊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怕弟弟覺得姊夫不把他當自己人。
你可以問自己「願意照顧老公爸媽的意願如何」
今天這個姐姐的角色,其實就是夾在婆媳之間的老公的角色
我覺得你可以用這招
「我都可以讓你爸媽覺得我是自己人,為什麼你不能讓我弟覺得你是自己人」
當然,如果你沒能讓對方爸媽覺得你是自己人,就當我沒說
手足有扶養義務,爸媽更有
文中沒寫有沒有跟老公的爸媽同住,推測應該是沒有
其實老一輩,很容易收服青春期少年少女
可以請他們幫忙
但,如果你一方面不願意跟對方爸媽同住,
一方面又要求己經願意跟你弟弟同住的老公,要忍得住弟弟的煩
這就未免有點得寸進尺了
自己的爸媽自己搞定,
同理,自己的弟弟自己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