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三十之後,愛情是那麼可貴,好不容易遇到很合的人,卻還是只能選擇分開,心裡滿
滿的遺憾......
原po男,最近和交往兩年多的女友分手了。
已經是論及婚嫁的階段,交往的過程相處是很愉快的。
但一直無法解決婚後會遇到的問題,兩年多來還是沒有共識(雙方家庭背景的差異、信仰
差異),也沒有勇氣面對婚後的這些問題。眼看年紀也不小了,所以選擇分開了。
我們沒有誰不對,只是做出了選擇,心裡覺得很可惜。
如果明明雙方都愛著彼此,卻因為不得已的情況而分開了,要怎麼調適心情呢?
是否只能完全不聯絡,讓時間沖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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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過來人說:只是因為沒有愛了,其他都是藉口。
但我想說,若沒有這個無解的問題,我們馬上就想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