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maxshow (spanish lullabies)》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女方:北部人,原在北部工作加下班後接case,
: 月收約5-6萬,想結束遠距離戀愛而南下找工作。
: 南部工作底薪2萬,業績平均近2萬。
: 男方:交往前已買房,月薪6萬,
: 另有獎金但金額不明,房貸每月1萬多。
: 房子:兩房,一間為臥室,一間為男方書房,
: 有一機車停車位,
: 離男方工作地點5分鐘,
: 離女方工作地點25-40分鐘,
: 女方家有一間空房離女方工作地點40-50分鐘。
: 平日生活開銷由兩人共同拿錢出來,
: 沒有很仔細記帳。
: 男方要求女方每月拿6000元當房租補貼房貸,
: 因為在外租房也要付錢給房東,
: 加上女方來南部物價較便宜,
: 開銷比在北部少。
: 但女方覺得來南部薪水變少,
: 回北部車錢一樣要出,
: 遠距離時95%為女方南下找男方,
: 且家中有空屋可以住,
: 上班沒有很近,機車停外面每天要喬車找車位,
: 外加房貸是交往前就在付,金額並沒有變多,
: 覺得付房租不合理。
: 想討論大家覺得那一方合理呢?
: 或是兩人應該如何溝通表達各自立場。
不知道看了三小,
把自己女朋友當房客是不是?
本來就自己住還要收租,
當房貸的話,房子有沒有女生的份?
沒有的話叫男方吃屎比較快,
南下犧牲薪水交通費,
還要付男友房租,
一個月至少消失三萬,
一年多少?
為愛犧牲自己的生活圈,薪水,
去找一個想當包租公,
跟自己女友收租的傻屌,
不如妳買個三房一廳二衛的,
叫他離開那個小狗窩來你這住,
房租算他一萬就好,
住起來還比較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