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其實很長,但總而言之
我是一個在英國留學的學生
我之前交了澳門的女友
我們關係還沒很穩定也跟其他室友住在一起
所以並沒有公開給大家知道
就在今年二月的時候她開始跟我系上的一個臺灣的T很要好
他們每天都聊天,也被我發現幾次偷偷去找她
我們因為這樣經常吵架
我告訴她我不喜歡我不高興
也阻止不了她去找她
我覺得很難過
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怎麼表達我的不安
都改變不了她繼續這樣的傷害我
我們三月底的時候協議先分開一個月冷靜一下
事情沒有好轉
剛說分開完的第一個禮拜,她就去跟那個T睡覺三次,然後還被我發現草莓印
於是我們就此決定要分開了
我覺得被兩個很重要的人背叛
第一個是我深愛的人
我可以理解她口中所說的我們不合
但一定要用這種方式分開嗎?
另外一個是那個臺灣的T同學
她去年年底跟前女友遠距離爭吵的時候
我也是唯一一個沒有時差的陪伴她
陪她度過那個難過的時刻
結果現在換我難過
她不但不能安慰我,還加重傷害了我
她也知道我們在一起也知道我們說好要冷靜一個月
她甚至找我聊天,她說她不想看我難過
結果過幾天就在那裡種草莓
我很難過
我趁著復活節的連假回來逃避他們
但我還是跟前女友住在同一個房子裡
我也還是必須要跟同學見到面
壓力真的好大
每次見到她們都會想起被背叛的事實
我不知道怎麼辦好低落好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