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就不備份了
前陣子也剛和女朋友分手
交往了大概半年,期間所有開銷都是我單方面支付
吃飯,逛街,電影,唱歌,旅遊...
還有接送回家一次來回就是80公里的交通費
最不能接受的是有次在名佳美買個髮夾,30元,就丟在櫃台等我付錢
雖然不貴,但感覺就是被當atm似的
中間我也很疑惑是不是男方就得支應所有開銷?
男方多出點我能接受,但100%的付出就吃不消了
但這種事說出口又顯得小氣,還是一次次的從口袋掏錢出來
最終還是分開了,雖然不只是上述的這個原因
最近突然發現,單身之後存錢變容易了...
這能說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