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肥宅我是一個連女生也都不願意看我一眼的人,十幾年來我已經習慣了。
最近我愛上蘿莉塔裝,然後買了三四套衣服。
本肥宅穿著一身蘿莉塔裝,高傲又有自信走去上必修課,在路途中所以的女生和男生都非
常驚訝的看我。
本肥宅心裡就想「我終於脫離邊緣人了,成為學校裡的人氣王,走向人生勝利組。」
這樣我終於有自信去追系花了!
然後我穿著蘿莉塔裝非常有自信的去試試看撩系花的心。
我成功跟系花搭上話了,然後我馬上就用反骨的告白四招說「今天陪我過情人節,明年讓
你過母親節。」非常的完美呈現!!
系花也非常的開心會寄信給我,系花說我要有耐心等待寄信給我
結果我真的收到系花的信,是「地方法院的傳票」
然後我被告了
請問本肥宅我是不是還有機會追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