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到一個問題,怎麼樣才算是愛?
是以自己的感受為主才是愛,還是符合某些準則就能算是愛?
會有這個疑惑,是起源於某次跟已婚的朋友的對談,
他說會結婚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不想對方傷心難過、怕對方孤單落寞,
以及不捨、憐惜等,於是選擇與對方步入婚姻
對我來說產生能產生這些情感應該就是有愛的表現了吧?
不過對方卻說他認為那不算是愛,相反地他認為愛應該是要「不能沒有對方,離不開對方」
也許對不同的人來說愛的形式不盡相同,
但有沒有可能是自己愛而不知,對自己內心深處的想法沒有深刻的察覺?
自己想著這個問題就愈來愈困惑,
所以想問問各位神通廣大的鄉民對這個問題有麼不同的看法,
或是能分享自己的經驗來看看大多數人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