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可以分享哦!
我跟前女友交往六年
到第五年,雙方才不能拿尿來殺殭屍
我昨天跟一個青梅竹馬分享,他覺得「聖光啊!」
這道綠光,還帶聖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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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人親身經驗
我猜是男方追求妳才開始有感覺,最後交往
問題出在於「愛」
並不是指妳不愛他,而是妳的愛還沒讓妳腦充血
愛到卡慘死的時候,妳連他在外面灑精液都可以原諒
甚至灑完還可以天元突破妳的價值觀,讓螺旋之力深入妳的身心靈
嘴上說很愛他,身體倒是很誠實的抗拒
於是開始找一些藉口「家庭」、「習慣」、「價值觀」三小的
妳又不是跟她爸媽結婚,而是妳男友
每個人或許會被家庭影響,但各自扮演不同角色
我在我家是萬能型的成員,會畫圖、會電腦、會網路、會洗衣、會曬衣…
這跟我家其他人就完全不一樣,因為我全包!
我再努力一點的話,一唱歌什麼鳥跟老鼠都會幫我縫禮服了
照原PO這樣繼續勉強下去,越接近的適婚年齡
不用說什麼媽媽的睡衣、他姊的狗
妳最後會連他的屁股毛、他媽的屁股毛、他爸的屁股毛都會嫌棄
總之
妳這段感情,我建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