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另一半沒有對不起自己的狀況下,
分手應該不是一件可以立刻狠下心決定的事。
那麼撇除掉偷吃劈腿等原因,
版友是過多久?從何得知彼此不合的呢?
想知道大家與前任們的分手原因
例如
同居後,發現生活習慣不同
熱戀期過,發現對方個性跟剛認識時完全不同
經歷低潮,感受不到對方的扶持
等等
作者:
noah23 (中和王力宏)
2019-08-10 15:33:00我跟前任是沒有溝通加上遠距離 就突然被分手了
雙方沒那麼喜歡,但因為衝動交往……某方覺得真的不能拖,於是協議分手
作者:
tapm (mpat)
2019-08-10 15:51:00吵過要改善的地方一再屢犯、認為一些犯罪悲劇都是被害者的錯而不是加害者心理有問題… ?!
作者: molamolajump 2019-08-10 18:41:00
從遠距變同居,價值觀大小衝突不斷,花了一年理解自己無法跟這個人共度一生又花了半年談分手
你認為對方不適合跟你走到分手 這就是一個理由 感情是沒有對錯的
作者: cfbill (CFBill) 2019-08-11 04:45:00
那時的我太菜腦衝 來的快去的也快真的要分手什麼都能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