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c1213 (努力遠離合購洽特...T^T)》之銘言:
: 我31 前任36
: 當初分手是因為在談論結婚的時候,遇到他父母反對,然後他解決不了父母,只能解決我
: (笑
: 已經分手快一年了,在前陣子某次喜宴上遇到,之後他就約我出來,說想要復合的事情,
: 但是對於父母這塊他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只有想要先搬出來住,但是這塊也還沒跟
: 家裡溝通,這段時間他變化也很大,原本在薪水算是還可以的工作,現在轉換到半公益的
: 工作,薪水腰斬,可是他還是希望結婚後可以生小孩,我自己年收70,不算高,覺得養小
: 孩有點硬,雖然在天龍國有房,但沒車。
: 關於他父母這塊,他希望雖然他媽對我有意見,我還是能釋放善意...像他大嫂二個小孩
: 都
: 要上國小了,跟婆婆還是停留在打招呼相近如賓的階段,這個讓我覺得有點恐怖...
: 而且當初被嫌棄的點是非公教職、且又是獨生女,這個到現在還是一樣,我也沒有想要改
: 變過,身邊是有其他對象,只是對他,似乎還是放不下,但是客觀條件來說,他是個坑..
: .
: 而且還蠻深的,囧
其實沒那麼嚴重
怎麼說呢?
你說大嫂跟婆婆相敬如賓,在我看來是很好的訊號啊
這不就是說,萬一你跟前男友結婚,跟婆婆合不來的話,也可以來個相敬如冰啊
更何況,你自己有房,底氣十足
婚後老公住你的房,不靠公不靠婆,婆婆想拿什麼挾制妳都難
妳真的喜歡這個前男友的話,把他當個小男人來養有何不可? 現在都21世紀了
人家養出來的媽寶,你也可以想辦法弄成妻寶
這種寶可夢個性,有時候就是看妳怎麼收服
話就先講好,約法三章
你搞不定你媽,我也不搞你媽
如果大家互相尊重,逢年過節可以禮貌拜訪
否則的話,我不去你家,你媽也別來我家
婚前財產主權獨立,婚後家庭領土完整
婚前講清楚,如果婚後他還要五四三
就請他回娘家(他娘的家)自己去把說過的話講清楚
狀況好的話,一年應付他老爸老木就那麼幾天,日子還是過得去
更何況人是會變的,也許日後熟了就漸入佳境也不一定
狀況不好的話,妳死不跟對方家裡往來他也不能怎樣
他要吵要鬧,那前兩年算試婚,不行了快刀斬亂麻妳也才33
另外提醒妳
善意不要一次放完
如果一次放完,對方又冷回,妳的心裡不好過,反應也會大
妳就先放一點點,對方有好的反應你再放一點,不然就hold著
不期不待,不受傷害
有去有回,禮尚往來
而且會給對方你越來越nice的錯覺(?)
既然你放不下他,這個局妳又不是沒本錢
我看是可以玩個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