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於
房子在台灣是正資產
而且又是很重要的正資產
2千萬如果不是在北市 應該都是40坪up
房貸粗估每月在5萬元
女方原本每月出1萬多 現在變成每月4千
原本的房租還不是幫房東繳房貸
每月支出變少了 房子還變大了
應該開心才對啊 怎麼不開心呢
重點在於...你不是他房東阿幹
我了解你的點
房子老子出了 出點生活費是怎樣 何況還付的比以前少
就算哪天真的分手了 嚴格來說女方還是賺
奇檬子什麼的真的沒邏輯
如果你真的覺得那是小錢
5萬的房貸都付得起了 那每月多花個兩千塊讓女朋友閉嘴有夠划算
如果你還是不行 我教你一招
既然都論及婚嫁了
你現在跟你女朋友打契約 叫他每個月拿5千出來抵水電
付20年共120萬 她可以取得這房子這房子6%的產權
沒有買賣處置權 但可以分潤6%
這樣你跟她的實際支出都沒有改變 而且還解決了幫你付房貸的感覺
阿如果你覺得這方法感覺很差
阿幹那就表示你也覺得房子持有是比較有利的嘛
那你是在靠杯什麼
※ 引述《snakei14702 (已經gg了怎麼?:)》之銘言:
: 想要請問一下
: 因為我花了兩千萬買了一間房子
: 打算未來成家用的(父母只是偶爾一年兩三次上來台北玩會借住)
: 因為與女友論及婚嫁
: 想就叫她不要在外面租
: 搬進來一起住
: 因為我有房貸壓力
: 她之前在外租屋一個月都一萬多
: 所以請她付管理費和水電大概一個月平均四千
: 她跟他閨蜜聊天
: 跑來跟我說對她很不公平
: 我是想說不講我負擔的房貸
: 光是兩千萬的利息我一年就少賺二十幾萬
: 請她一年付個四五萬應該ok吧?
: 但她的論點是這間房子他幫忙全付水電
: 其實就是在幫我付貸款的概念
: 所以應該要一人一半
: 我不應該要求她付另外一半
: 然後我現在買房其實我未來就變手上現金很少
: 房子是我的但是因為我沒有現金
: 未來有什麼重大花費變成是他的負擔比例比較高
: 我是不想跟她吵
: 所以後來我還是決定我付管理費這樣
: 我想問問一下如果有相同情況大家是怎麼分攤的?
: 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