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ril06 (四月天)》之銘言:
: 我想,你要先理解一件事:
: 人生無定數,每個人的際遇也各有不同,沒有什麼做法能保證p則q。
: 有人跟你說「不用擔心,劈腿的人以後也會被劈」,
: 你說「但也不是沒有可能他們就繼續幸福快樂到永遠」。
: 其實你們說的都對,都已經說出人生的真相了:劈腿的人很可能之後會被劈回來,但也
有
: 在我看來,你的盲點在於太過執著,
: 也就是追求一種若p則q、
: 劈腿的人->就應該要有報應、
: 我若採取報復行動->就一定要有效果讓他們丟臉痛苦。
: 但如果你若能體會到人生本來就都是偶然的際遇而非必然的邏輯,大概就不會執著於報
復
: 另外,你現在的狀態,是把注意力放在「對方」過得好或壞、而非「自己」過得好或壞
;
: 如果你多把注意力放在「思考如何讓自己過得更愉快」,就比較不會有餘力注意對方到
底
: 而「如何讓對方受到懲罰」,
: 相較於「如何讓自己更好更舒適」,
: 前者是你無法控制的,而後者則比較容易透過自身努力來達成(也就是可控性較高)。
: 生活可控性較高的時候,人通常也是比較愉快的。
: 所以,與其說「如何說服自己放下報復的心」,
: 不如說「找到另一個對自己有建設性的替代念頭與活動,來覆蓋掉報復的念頭」。
: 我覺得,這就是大家常說的「過得比對方好,就是最大的報復」。
: 終極目的,不是報復,而是過得好;應該關注的目標,不是對方,而是自己。
: 從她劈腿的那一刻起,她已經與你的人生無關了。不用花時間與精神,在與自己無關的
人
我個人持有不同看法
不報復是對自己最好的方法沒錯
但是對於整體社會來說
算是一種放任
如果大家都只想著自己更好
劈腿的人只會更放肆 更無所忌憚
他們會認為
反正被傷害的一方只會讓自己更好
不會對自己造成威脅
社會上會少了一股反制的力量
我是認為 想做就做吧
Just do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