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吃完昨天年夜飯剩下來的菜尾當晚餐,來回一下文。
前兩個禮拜我跟我先生才一起幫我家的機車慶祝超過10萬公里,里程從零再開始算。我跟
老公從大一在一起到現在兩個人都快要三十歲了,從一台當年很流行的新勁戰到現在還是
頭好壯壯的一直每天通勤的好夥伴。
沒有想過要買車嗎?當然有,經濟上養一台車也沒什麼問題,但是我覺得沒有這麼必要。
下雨天上班真的覺得不行就叫計程車,住竹北高鐵附近,要去台北台中高鐵很方便。
對我來說那台新勁戰是很重要的夥伴,他跟我們一起從小毛頭時期到現在,十多萬的里程
都是我跟我老公的回憶,大學的時候從桃園騎到基隆逛夜市再騎回來,寒假騎去九份看夜
景......
離題了,先想一下為什麼要買車,評估自己是否會因為買車吃掉原本的生活品質,如果90
%的生活都是在大都市,我是建議不用堅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