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關係簡單來說,
就是兩個(以上)明明是砲友,
卻自以為情侶的人,
放任彼此再去約砲,
約到最後大家分手,
又各自找到下一個對象,
就是這樣非常開放、非常關係的意思。
當然我也有看過三個人在一起的,
開放式關係哪有什麼問題?
關係想多開放就有多開放,
但是真的為彼此付出的感情,
那不是說開放或不開放,
就能無中生有的。
情侶談的叫作感情,
你跟陌生人之間的連結就叫關係。
※ 引述《oreverlonely (一日之計在於晨博)》之銘言
: 最近跟女友聊到對開放式關係的看法
: 她之前看到別人分享的觀點後
: 認為自己滿喜歡那樣的關係
: 以下是擷取ig文章部分內容
: 非女友撰寫
: https://i.imgur.com/oHtfN02.jpg
: https://i.imgur.com/LciFsiX.jpg
: 我認知上主要是不被限制
: 但是單純提到開放式關係
: 感覺很多人重點都放在性上面
: 我跟對方也只是不太限制彼此交友
: 並不是有經營多角戀之類的
: 不過這樣的概念不知道是不是有其他形容的方式?
: 覺得開放式關係有點被污名化
: 想問問大家怎麼看待這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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